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 投诉记录(维权热线85852167):我是市区的一名消费者,姓魏。
今年4月29日晚,我驾驶的车辆和另外一辆轿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裁定由对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交警处理完毕后,我立刻将车开到了4S店进行维修,并自己垫付了修车费用2700元,而对方则在事情发生半个月后才去4S店维修。
按理说,对方应该很快把维修费用支付给我,可是承担对方赔偿费用的保险公司迟迟没有给我赔偿。前几天,我联系过保险公司,其解释说是4S店并没有将我的案件交给他们,所以不能给我办理相应的赔偿。
我也联系过4S店,他们说与我相撞的那辆车是4S店里的代步车,因客户车辆维修而给客户暂用的,这辆车的车险一共投了两家保险公司,其中商业险是在一家保险公司,交强险则在另外一家保险公司,他们还说因为资料不全所以还没有将我的案件报给保险公司。
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我一直没有拿到维修费用,这笔钱什么时候才能拿到也没数,我觉得这家4S店在处理事情上有点拖拉,他们应该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汤妹调查:接到魏女士反映的情况后,汤妹第一时间联系了这家4S店,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魏女士所说的情况基本属实,不过其中有些隐情。与魏女士相撞的汽车是店里的代步车,发生事故后,客户因为赶着出差就离开了,而客户出差前没有把驾驶证和有关的证件、资料等留下,所以他们没有办法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保险理赔必须要有客户的有关信息,还得客户本人去才可以办理。”
“保险理赔应该很快就能办好了,7月9日下午我们已经把资料送到了一家保险公司,而另外一家保险公司部分资料还不齐全,不过很快也会申请理赔的。”陈先生告诉汤妹。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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