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用准用足用好优惠政策 减免小微企业税费
2012年07月13日 14:19:16
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 “太感谢税务部门及时出台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了,现在生意真的很难做,把有限的资金更有效地利用起来,对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来说绝对是一件大好事。”昨天,在市地税一分局,嘉兴市中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张经理告诉记者。
据了解,去年9月份以来,市地税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帮扶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其中第一大项政策就是减轻小型微利企业负担。税费减免政策规定,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1年9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2011年11月1日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最高标准,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为了让小微企业用准、用足、用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市地税部门开展了小微企业摸底调查活动,分期分批走访281家企业,举办座谈会16场,发放相关税收政策资料2500多份,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充分享受政策优惠。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末,市地税一分局所辖地区有2200多家小微企业受益,其中598家小微企业因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189.62万元;1610家小微企业因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减免税款870.82万元;95%以上企业享受免收小微企业发票工本费优惠政策,已累计免收发票工本费44.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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