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宝善路一在拆旧楼意外卧倒 散落砖石砸损过路车
2012年07月16日 14:09:49
区长微博要求加强管理防意外
昨天上午,网友的微博在网上被纷纷转载,11时11分,海曙区区长吴胜武通过微博@卜明长副区长以及海曙区安监局、海曙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要求商议此事,加强管理,防止意外发生。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致电庄女士,试图询问事件的缘由及处理进展,不过,对方不愿意再提起事情的过程及处理结果,只是表示事情已经解决。
昨天下午,海曙区城管局白云中队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到,庄女士与施工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了赔偿款。至于拆除过程有无违规行为,并不在城管的询问和管理范围。城管工作人员表示,到昨天下午5点,事发现场的路面碎渣都已经清理完毕,不影响车辆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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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承包企业应根据各种拆除方法的规定要求,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栏。在市区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栏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栏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在市区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区周围进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形式,必要时应搭设防护隔离棚。
第十六条拆除工程作业一般应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
第十九条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应设置垂直运输设备或流放槽,拆除物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的场所。
宁波晚报 记者 张全录 实习生 李佳扬 雷雨田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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