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7日讯 4月11日晚,市区汤家桥北路发生一起“路虎车女童遇劫案”,危急时刻,市民邵女士一句话劝退劫匪化解了危机。事后,邵女士被大家誉为“睡衣女侠”。昨天下午,此案一审在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时,被告的妻子突然站起,噙泪训斥自己的丈夫,叫其“好好改造”。
没钱回家挟持幼女
“路虎车女童遇劫案”的作案者任某,河北人,现年35岁。昨天下午3时许,身穿囚服、戴着手铐脚镣的任某被法警带进法庭。庭审中,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表示“认罪”。
为什么要劫持小女孩?任某在法庭上称,来温州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因为身上没钱了,所以想出去“搞点钱”回家。
检察机关指控,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公私财物,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属犯罪未遂,且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
任某的辩护律师对任某进行有罪辩护。律师对任某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但提出,根据任某所称,被劫持小女孩是他主动递还给女孩母亲的,而其他证人证言指出,是被劫持女孩的母亲趁其不备抢回的。根据当时情况,应该是任某的供述比较准确。对此,公诉人称,不管是母亲抢回的,还是被告人把孩子推给母亲的,并不影响本案的定罪及量刑。
辩护律师还辩称,任某有犯罪未遂、初犯、悔罪态度好、主观恶性较小等从轻情节,而且是临时起意。另外,他家中父母体弱多病,子女年幼,他是家中的经济支柱,在2008年至2011年曾有2次献血等,恳请法庭从轻处罚。公诉人认为,任某持刀挟持年幼小孩抢劫,其主观恶性较大。
庭审最后,法官询问并现场教育了任某。
“你觉得此案对你有什么意义?”法官问。
“我知道错了,(以后)我要好好回报社会。”任某回答。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你犯罪?”
“因为法律意识淡薄。”
“仅仅是法律意识淡薄吗,你不知道抢劫是犯罪吗?”
“知道,可当时就是不知道怎么想的。”
“你还年轻,本应该找份工作,照顾家里……”
此刻,任某低头无语。
被告家属向受害方道歉
庭审结束后,旁听席上突然站起一女子,并激动地走上前。经法官允许,该女子与任某进行了一番对话。
“老婆,对不起,对不起。”还未等该女子说话,任某先向她弯腰鞠躬致歉。
“你叫我怎么跟女儿说,她老问‘我爸什么时候回来’。儿子现在不懂事,可他经常指着书上的男人叫‘爸爸’,你知道吗?”女子哽咽了,停了片刻后继续哭述。
“你对不起我没关系,你对不起的是我们的孩子啊。你怎么能劫持别人的孩子,你说你……”女子哭泣着指着任某。
“你好好改造吧,你自己犯罪,就应该受到惩罚。”最后,女子定了定神,在任某被法警带走时对其交代了一句。
原来,该女子是任某的妻子曹某。曹某说,她丈夫今年2月份来温,之前在老家种地,“平时挺好的一个人,特别老实,想不到会出这事。他爸被他气得都病倒了。”
曹某称,任某出事后,她来了温州3次,她曾去找过受害人周女士,可周女士一家去了外地。她就写了一封道歉信,由警方转交给对方家属,对方家属表示了谅解。“但没有书面的谅解书,有的话,我就交给法庭了。”
昨天,法庭未对此案作当庭宣判。
案情回顾——
4月11日晚8时10分左右,市民周女士驾驶路虎越野车到市区汤家桥北路接女儿时,其女儿遭任某持刀劫持,任某要求周某交出财物。最后,经众市民相助,尤其被市民称为“睡衣女侠”的邵女士发挥了关键作用,小女孩获救,任某跳入河中欲逃跑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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