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7日讯 家住大润发西面某小区的王先生,昨晚10点左右开车回家,但没把车开进小区,而是停在了启蒙路由交警部门规划的停车位上,再步行回家。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这样停车已有四五年了。“没办法,我基本上每天这个时段回家,一般这个时候小区路面已无法停车,地下车库又不出租。车停在路边,有时会被划,但这种10多万元的车,开了五六年,也就不心疼了,再说也没有其他办法呀!”据了解,该小区交付使用以来,地下车库实行的是只卖不租的操作模式。
地下车库
只卖不租为哪般
近年来,城乡居民家庭汽车保有量节节攀升,2006年以前兴建的住宅小区远没有达到套数与车位数一比一的设计标准。地面停车位容纳不下后,有车一族便把目光投向了地下车库。绝大部分车主想花和小区路面停车费相近的钱,把车停到地下车库,但往往未能如愿。
位于东升西路的咖尔花园有200多个地下车位,只售不租。“一个车位售价大概3万多元,在小区路面停车每月只需45元,地下车库以前曾经出租过,但考虑到小区业主自住率不高,大量出租,房客变动也很大,租金是半年一交,有的房客没住满半年就要搬家了,还要退钱,给租金结算带来很多麻烦,因此小区刚交付时,有少量出租,后来索性停止了。”秀州物业咖尔花园管理处负责人余乐平说。
实际上,嫌收租金麻烦而对地下车库只卖不租,并不是实行这一经营模式的主要原因。“主要还是想尽早回笼资金!”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资深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他分析,开发商开发的楼盘清盘后,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开发商,开发商本能地推动地下车库尽早变现,尽管出租也可以回笼资金,但速度太慢,其间还要支出管理成本,因此,不少开发商宁可让地下车库空着。哪怕在小区业主无处停车,被迫到小区外停车的情况下,这些开发商还是坚持只卖不租。换句话说,这一做法有“逼”业主买断地下车位的嫌疑。
物业公司
往往成“替罪羊”
据了解,近年来,由小区业主停车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频发,堵门、争吵、肢体冲突等经常发生。
“当下,在一些小区业主眼中,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往往认为物业公司太偏向开发商一边。实际上,在地下车库的租售问题上,物业公司往往成为‘替罪羊’和‘出气筒’。”记者在采访中,多位物业公司负责人都有相似的抱怨。
“我们小区的地下车库所有权归开发商,现在一个地下车位的价格接近9万元,不出租,买的人很少;小区地面停车已没有空间了,业主想租地下车位,而且租金要和地面停车每个月45元的费用相差无几,而开发商又坚持只卖不租,搞得我们物业也很为难。业主们在业主QQ群里对我们进行指责甚至谩骂,业主坚持认为,地下车库的处置权完全在物业手里,只卖不租是故意刁难业主。”城西某楼盘物业公司负责人纠结不堪。
租售并举
能更好解决问题
去年6月,赞成·学仕苑小区发生了因开发商实行地下车库只卖不租,业主无处停车而封堵小区主出入口的事件。事件发生后,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商议,对部分地下车位进行出租;而开发商以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无视产权所有人的意见,自作主张对地下车库进行处置为由,把两者告上了法庭。
去年11月,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赞成·学仕苑地下车库权属归原告赞成房地产有限公司,房产公司对该地下车库享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企业拥有经营自主权。法院认为,原告对赞成·学仕苑小区地下车库行使权利的同时,应当首先满足赞成·学仕苑小区业主的需要。
“实际上,开发商打这场官司的本意是‘确权’,而并非‘侵权’赔偿。官司过后,事情也得到了妥善解决。”被告之一的荣盛物业公司总经理陆军说。
官司风波过去后,开发商、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和协商,出于为业主利益的考虑,决定对部分未出售的车位开展租赁服务。
“赞成·学仕苑地下车库共有190个车位,其中已售出9个,剩下181个车位,每月的租金为185元,我们派人对地下车库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保洁、灯光维护等,不涉及收费,开发商每月支付给物业部分管理人工费。”陆军说。
改变地下车库只卖不租的案例还有中山路常秀街路口的都市先锋,“地下车库最初也是专供出售的,开发商还配备了双层停车系统,但无人问津,设备也处于空置状态,去年开始,实行停车位租赁,包月180元,业主反映不错。”嘉兴市远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夏支平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对地下车库实行只卖不租的经营模式无可厚非,但与此同时,也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多一点换位思考,租售并举,方便业主,这样才有利于和谐社区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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