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 车贷款还清了,可向担保公司缴纳的押金,却无法顺利拿回来。上周,“汽车路路通”接连碰到两位相似情况的车主——一位损失了7000元,一位损失了3000元。他们为什么会吃亏?他们的教训在哪里呢?
案例一:未按期还款,7000元押金被扣下
首先打来电话的是嘉兴人张先生。2010年,他在当地汽车城购买了一辆斯巴鲁越野车。车价27万多,其中15万元为贷款。提车后,张先生付给担保公司7000元,作为车贷的押金。“手续费、强制购买的各种保险,我都没落下。没想到的是,贷款还清了,押金却拿不回来。”
问题出在车贷的还款时限上。买车时,张先生与汽车担保公司签订了合同。上面明文写着,张先生必须每月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否则押金不予退还。可是,面对厚厚的合同,这一条加了粗体的条款,张先生并没有注意到。今年6月,张先生还清了贷款,向车贷担保公司索要押金时,遭到了拒绝。“他们说我没有按时还款,所以押金不退。”张先生觉得很委屈,“之前我并不知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为张先生做车贷担保嘉兴通顺汽车公司。该公司一位姓俞的经理告诉记者,张先生“违约实在太多了”——20多个还款月中,竟有14个月未按期还款。最长的一次,拖了大半个月才还款,光银行的滞纳金就有500多元。“合同白纸黑字,我们扣下押金并没有问题。”
案例二:记者帮忙,多要回1000元押金
另一位打电话来的是丽水人虞先生。2010年,他在金华购买了一辆宝马5系轿车。与张先生一样,他也是按揭买车,并向担保公司——浙江天天上路汽车公司支付了8000元押金。前两天车贷期满,虞先生索要押金时,被扣了4000元。相对张先生,虞先生觉得更冤枉——他只有2次未按期还款,超期时间也只有几天。
记者联系上了浙江天天上路汽车公司。沟通之后,对方答应多还1000元,即还给虞先生5000元。“合同里,确有未按期还款扣押金的条款,只是虞先生没有注意到。”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
他们的教训:按揭买车,合同要看清
如今,按揭已成为不少购车者的选择。可是,尽管可以暂时“少掏钱”,但因按揭买车产生的纠纷却不少。按揭时,车主须向担保公司支付一笔押金,而这笔押金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担保公司常常以“车贷未按期还款”、“车主未按要求购买保险”等理由,扣留一部分押金,或者将押金全部没收。
“贷款买车时,车主都会被要求签几份合同,其中就有担保合同(或者担保协议)。厚厚的文本,里面可能埋着不少“地雷”,急着买车的车主,未必仔细看。到最后,押金被扣才知道后悔。”业内人士表示,不少担保公司会以各种理由克扣车主的押金。
有些相对合理(例如按期还款,又例如强制购买盗抢险等),有些则为霸王条款(例如收取高额手续费、强制指定保险公司等)。“因此,贷款买车时应看清合同,尤其是一些加粗的字体。如果遇到霸王条款,则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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