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杭州的280余万名在职职工(工会会员)将多一份人身和个人财产的保障,而且不用自己掏一分钱——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实施《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启动仪式上获悉,该办法即日起执行。
接下去总工会将会向每名工会会员发放《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卡》,保障期从今年1月1日开始。当天还向首批27名工会会员或家属发放了14.9万元保障金。
全市280余万名职工获得免费保障
《办法》的保障对象为由杭州市总工会管理的在职工会会员,实现了全市280余万名工会会员的全覆盖。
《办法》规定,工会会员在遭遇突发性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残、身亡,且无法确认赔偿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抑或遭遇火灾、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突发性意外灾害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均可向市总工会提出申请。
据了解,保障政策的资金全部由杭州市总工会和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局、公司)工会两级工会按各50%的比例共同承担,即工会会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最高给付额为20000元
具体保障待遇分为四大种情况给付不同金额的保障金。
第一种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在3000元以上的,分段计发慰问保障金:在3000元(含)至10000元的,给付1000元的慰问保障金;在10000元(含)至20000元的,给付2000元的慰问保障金;在20000元(含)以上的,给付3000元的慰问保障金。
第二种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根据不同伤残等级,分级计发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一、二级的,给付10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三、四级的,给付8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五、六级的,给付5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七、八级的,给付3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九、十级的,给付1000元的伤残保障金。
上面这两种慰问保障金与伤残保障金不得同时享受,按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一项。
第三种情况为因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亡的,给付20000元的身亡保障金。
第四种情况为因意外造成家财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30%给付家财损失保障金,最高给付不超过10000元。
据了解,因工伤或享受工伤待遇、交通事故等意外造成伤亡,但能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的或相应责任人赔付的;因疾病、自杀或自残造成伤亡的;因个人原因造成家财损失的;因违法犯罪或酗酒及家庭暴力等故意行为造成意外伤害的等情形,不在该《保障办法》的保障之列。来源:每日商报 通讯员 胡大淼 记者 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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