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醉驾入刑以来,便不断地有人因为醉驾,被法院判刑。那么,这些人为什么要醉驾呢?昨天,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该区已审理的醉驾入刑案件进行了整理。法官发现,醉驾的原因真的是多种多样,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心存侥幸。
出于朋友义气结果醉驾入刑
被告人陶某,男,1973年出生,是杭州的一名个体经营者。
2012年7月8日凌晨零时许,被告人陶某与三个朋友在近江海鲜大排档吃宵夜,陶某喝了一大瓶瓶装啤酒,到了零点50分左右,宵夜吃完了,大家准备离开。
陶某与朋友陈某打车去了吴山广场地下停车场取车。当时由喝酒较多的陈某驾驶着越野车回萧山,行驶至中河高架涌金立交上口时,两人看见前面车辆排起长队,他们以为是交警在查酒驾。陶某便提出,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不会有什么问题,车子换他来开。
前方执勤交警发现了调换驾驶员这一幕,当陶某驾车来到设卡处时,交警将车辆拦下,然后让陶某吹气测试,结果酒精含量达1.18 mg/ml,带至医院后,抽血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也达到了1.17mg/ml。
结果,陈某之后因酒后驾车被另案处理。而被告人陶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律专业毕业的他却带着妻子酒驾
法官在醉驾案中还发现了高学历的人员,他们有的甚至是法学专业毕业。
被告人董某1965年出生,是江苏人。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他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政府机关任职,后又在交通部下属的上海某公司上班。
今年4月3日中午,他和朋友在上海吃饭时喝了4两白酒。休息了两个多小时后,由妻子开车,两人准备到绍兴去。
晚上八点多,车子行驶至了杭州绕城高速,因为妻子不认识路,董某便决定由自己开车进入杭州市区。他认为,喝酒后已经休息了两个多小时,再加上路上又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人也清醒了,肯定没什么问题。
可就在夫妻俩开着车准备找家宾馆住下的时候,庆春路浣纱路口的执勤交警拦下了他们,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董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01mg/ml,之后的血液检查中,酒精含量依旧达到1.09mg/ml。
最后,董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董某在接受法院判决时说,“这样的结果真的没想到。我已经47岁了,一直以来都很严格地要求自己,这次犯下的错误太不应该了!”
80后小伙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
还撞伤了环卫工
80后的梁某平常夜生活很丰富。7月26日凌晨4点多,梁某与朋友在大排档喝夜老酒,大家尽兴后便准备回家。这时,梁某看上了朋友的一辆未上牌的二轮摩托车,他提出,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换给朋友,而他骑上朋友的二轮摩托车回家。朋友答应了。
梁某骑着车很是开心,可就在骑到复兴南路137号门口处时,摩托车突然撞倒了正在扫地的环卫工人王某,造成王某受伤,附近的巡防队员上前抓获了梁某并报警。
经抽血检验,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8mg/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事后梁某家属不但赔偿了王某医药费六千余元,法院还对他判处了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来源:每日商报 记者 张玎 通讯员 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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