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 新购买的衣服开裂,消费者怀疑质量有问题。而商家拿出厂家的鉴定报告,称衣服质量没有问题,是消费者人为因素所致。消费者求助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否定了商家的说法,称厂家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近日,消费者得到了“同价格衣服调换一件”的处理结果。
7月6日上午,一位女士走进上虞市工商局百官工商所调解室,她手里拿着一件短袖,称“厂家总是帮商家说话,新买的衣服开裂竟说不是质量问题,而是我烫坏的”。
这位女士姓周,家住上虞市区。4月27日,周女士在上虞一家女装专卖店花720元钱购买了一件短袖。买回家后,周女士用电烫斗烫了一下。第二天,她穿着新买的短袖,和朋友一起兴冲冲赶往丁宅乡摘桑葚。
在摘桑葚过程中,有人提醒周女士,后背开裂了。“当时真的很尴尬,一旁还有不少男子。”周女士回忆,“刚穿上就出现开裂现象,应该是衣服质量有问题。”
没了采摘兴致,周女士匆匆赶回上虞市区,拿着短袖直奔女装专卖店。专卖店相关人员仔细检查了裂开的短袖,要求周女士先将衣服留在店内,待他们送到厂家检测后再给答复。
自此,周女士盼呀盼,盼望厂家能给个说法。两个多月很快过去了,商家通知周女士去专卖店,最后告诉她,衣服开裂并非质量问题,而是人为因素,系周女士在电烫过程中把衣服烫坏了。商家还信誓旦旦地拿出生产厂家的鉴定报告。
周女士承认自己曾烫过衣服,但她早年曾做过服装生意,对烫衣服有一定经验,衣服开裂并非自己烫坏,而是衣服本身的质量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最后不欢而散。
接到周女士的投诉后,上虞市工商局百官工商所相关人员介入调查。“厂家的鉴定不能作为衣服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据。我们同时查看了衣服的标签,写着可以电烫。从事实来看,消费者烫坏的可能性也很小。”百官工商所相关人员称。
很快,商家代表也来到百官工商所,在相关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沟通,商家一直不承认衣服质量有问题。近日,双方再次进行面对面沟通,最后商家同意消费者调换一件同价格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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