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 老年人再婚时怎样约定婚前财产?父母将产权房赠与子女,子女离婚时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女儿出嫁后,是不是仍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针对老年人生活中遭遇的一些法律难题,近期,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老龄办联合编印了《绍兴市老年人维权法律知识读本》(以下简称《读本》),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中的一些法律难题。
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目前在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中,赡养问题、财产继承问题和再婚问题排名前三位。赡养和财产问题一直是法律援助的重点。近些年,关于老年人再婚所涉及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在这本《读本》中涉及的内容,都是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我们将老年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类,结集成书,同时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诠释。”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人员说。
老年人再婚,
财产问题怎么处理?
老年人再婚图的更多的是相互照应,有个说话的伴,而随着社会的进步,老年人再婚也已经被大众接受。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的不少案例中,老年人婚姻遭遇拦路虎,大多是出在子女身上,而究其原因就是财产分割不清。老年人想要再婚,该怎么做?
《读本》指出,老年人婚前财产公证可避免婚后的财产纠纷。为了避免在婚后同继子女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提倡老年人进行婚前财产约定等。
子女长期到父母家“蹭饭”,
不交生活费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经济上已经独立、自立门户的成年子女用各种方式索要父母钱财的情况时有发生。成年子女索要钱财,严重“啃老”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比如长期到父母家就餐,不交或少交生活费;二是借着结婚的时机,向老人伸手要钱;三是将父母家之前的物品搬回自己家中享用;四是平时“小打小敲”,向父母索要“零花钱”;五是对于自己各方面奢侈的开销,动不动让父母出“赞助费”等。
针对这些问题,《读本》中也提到,老年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包括老年人自己的子女)都不能侵犯,已成年且有劳动能力的子女无权用各种借口搜刮老人财产。
在财产继承的问题上,《读本》也有一些温馨提示,比如老年人遭遇亲属或者朋友借钱时,最好立下借据,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权。
父母给子女买房,
子女离婚后房子算谁的?
父母将产权房赠与子女,子女离婚时算不算其夫妻共同财产?有些老年人辛苦存钱买下产权房后,将该房赠与子女,没想到子女一旦离婚,该房可能会成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
在《读本》中提到,如果老年人的房屋赠与行为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者赠与时明确指出是给予自己的子女,这样房产才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此外当老年人赠与子女的房屋被牵涉在子女的离婚案中时,应当主张该房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并积极承担举证义务,如买房合同、交款发票等证据,这样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老年人被子女要求住劣质房子,
该如何维权?
住车库,住闷热的小屋。有不少老年人在子女成家后,居住条件并不好,被子女要求住在质量低劣的房子里。老年人在遭遇这些问题时,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在《读本》中提到,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住房;不得擅自改变老年人房屋租赁关系或私有房产的产权关系,子女所在单位分配住房含有老年人份额的,老年人应享有居住权;子女分配、购买新房的,不得再挤占父母的住房;老年人对自己的私有住房有处分权;共有房屋的出卖应取得同住老年人的同意;老年人私房经子女翻建后,老年人对新房享有共有权等。
女儿出嫁后,
是否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在《读本》中提到,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认为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做女儿的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能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老人在公共场所受伤,
该找谁索赔?
老人在公共场所受伤,可以视情况而获得赔偿。在《读本》中提到,根据有关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其中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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