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18日讯(见习记者 汪洋) 昨日,网友“水锦堂小火锅-阿杜”发微博投诉,鄞州交警在执勤过程中野蛮执法,强行给他母亲的汽车贴罚单,其母拿手机拍照,交警竟动手抢手机还出口辱骂。本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采访。
先前报道:网曝鄞州车主遇野蛮执法被打 交警回应未动手
今日,鄞州交警查询了现场监控画面并询问现场目击证人,还原了事情真相。
进银行是办理个人业务而非寻求保安帮助
据刘女士的投诉,昨日上午9点左右,她开车走到五乡镇107公交站点的时候,汽车突然爆胎抛锚了,随后,刘女士走进了旁边的中国银行,请求保安帮忙将车子拖走。在她走进银行的同时,三个交警过来给她的汽车贴了罚单。
据刘女士的讲述,她进银行只是寻求保安帮助的,稍后就会将车子拖走,但是交警不听解释,强行给她的车子贴了罚单。
中国银行调出了事发当时的监控记录。监控显示,刘女士确实走进了中国银行,不过她走进银行并不是寻求保安帮助拖车,而是去办理了个人业务。
另外,中国银行的监控还显示,刘女士的车辆停于车站路口停车牌正下的网状线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鄞州交警开出的罚单合理也合法。
车子虽然爆胎了但车主仍可开走
刘女士拒绝交警贴罚单,理由是车子爆胎了,开不走,正在寻求银行保安帮忙。
执勤交警查看了刘女士的车轮胎,他们认为,轮胎虽然破了,但没有破完,车主完全可以将车开到旁边去,没必要违规停靠。
刘女士的车轮胎到底破的严不严重,是否可以开到旁边去呢?现场附近的建设银行五乡支行的监控设备记录了当时情况。监控显示,在警车离开现场之后,刘女士随后也驾车离开了现场,这表明她的车子是可以开走的。
证人反映抢手机、摔坏手机行为不存在
网友“水锦堂小火锅-阿杜”在微博投诉中附上了三张照片:一只红肿的眼睛、一个与手机接头坏掉的耳机、一只扔在地上的汽车轮胎。
刘女士说,她拿出手机给警车拍照,遭到交警下车抢手机,在争执中,刘女士的手机被摔到了地上,耳机线也被扯坏了,眼睛还被划了一下。
在今天的调查中,盛垫中队在现场找到了目击证人,目击证人证明微博博主所说的交警抢夺手机、摔坏手机行为不存在。
在昨天的电话采访中,鄞州交警朱指导员回应说,整个过程交警都没有动手,只是伸手挡了下她的手机。也没有骂他,可能言语不好听,不过当事人言辞也很激烈。
记者今日搜索了网友“水锦堂小火锅-阿杜”的微博,发现其昨日发布的微博已经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