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应聘实为偷盗 乐清17岁少女成“名品街大盗”
2012年07月20日 08:10:28
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 用人单位在招人时,往往要多留个心眼,登记对方信息、核实身份证之类的举动是绝对有必要的。不然的话,可能就会像在温州乐清开店的金老板一样招错了人。
不久前,在乐清虹桥开名品店的金老板聘用了一个女学徒。这个女学徒姓包,十六七岁,模样乖巧、做事机灵。金某认为她还不错,就让她上班了。
怎知,上班第一天,店里的另一名员工万某就发现自己钱包里少了4000多元。而这时候,包某不见了。因为包某在应聘时没登记详细的个人信息,一下子也很难找到。于是,万某赶紧报了案。
巧合的是,在乐清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的报案记录中,已经先后有4家名品店的老板或者员工报警反映失窃。他们都怀疑是店里刚来的女学徒偷的,且这个女学徒有着同样的特征:模样乖巧,面容清秀。
7月12日,民警在例行巡逻排查时查获一名可疑女子,把她带回派出所调查。而这个人,正是包某。
经审问,包某承认了犯罪事实。包某说,她是乐清人,初中辍学后一直在家。她的父母因忙于工作,对她疏于管教。和许多同龄女孩一样,包某也喜欢打扮。今年4月,包某应聘到一家名品店工作,想赚钱买东西。一次,因为急着用钱,包某趁其他店员不备,拿走了老板钱包里的800元现金。此后,包某尝到了甜头,利用“先应聘、再盗窃”的方式,先后对4家名品店下手,累计窃得近2万元。7月19日,包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逮捕。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通讯员 林腾龙 吴正峰
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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