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占座”占出祸 大打出手被判刑,太不值
2012年07月23日 14:55:18
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话很多人都知道,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近日,诸暨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占座引起的案件:李某原本想与亲朋好友去餐厅吃吃饭、聊聊天,没想到最后却与人大打出手,最后赔钱又道歉。
今年5月的一天,富阳人李某约好朋友到诸暨一家茶餐厅吃午饭。当天餐厅生意特别好,一眼望去都是人。李某的朋友黄某先到了餐厅,等了一会,看到有一张桌子空了出来,赶紧占了座。因为要去服务台点菜,黄某就从旁边桌上拿了一只杯子放在桌子上以示“占领”之意,然后就去点单。回来后,黄某发现自己占的座被周某“霸占”了去,黄某让周某离座,周某说坐的时候杯子是没有的,不肯让座,于是双方开始口舌之争。
随后赶到的李某听到了吵架声,觉得对方话太难听,便开始帮腔。周某也不甘示弱,用过激的言辞回骂李某。就在双方吵得热火朝天时,周某的女儿过来了,对着李某的脸就是一抓。李某气愤异常,便和周某女儿打了起来,扭打之中,李某、周某和周某的女儿都倒在了地上。李某的朋友在旁边劝架,把周某女儿拉开,李某顺势压在周某的身上,一番拳打脚踢,互不相让,直到最后被众人拉开。
事后经法医鉴定,周某软组织挫伤,肋骨骨折,为轻伤。得知周某轻伤后,李某主动去派出所,希望能达成和解。
然而触犯了刑法又岂能轻了。法院认为,李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李某自愿赔偿周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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