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一个残疾人也没有 原民政局主任成保护伞
2012年07月24日 05:01:56
一个没有安置过任何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竟能顺利通过审核,最终成为享受税收优惠的民政福利企业。
昨天,作为背后的“保护伞”,原苍南县民政局福利生产办主任林某因滥用职权受审。
企业老板拿出12张“请假单”
2007年7月份,苍南某印刷企业为了获取福利企业优惠待遇,向苍南县民政局福利生产办提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申请。
实际上,这家企业里一个残疾人都没有。为了通过审查,老板陈某临时找了22名残疾人挂靠,并伪造了劳动合同、残疾职工工资表等。
当月30日,林某和同事来核查了。陈某赶紧打电话叫残疾人过来“上班”,但大多数人还是没来。
核查中,林某发现厂里只有10个残疾人,申报人数却有22人,于是提出质疑。早有准备的陈某拿出了12张请假单,解释说其他残疾人都“请假”了。
其实陈某的解释很苍白,但林某还是让他通过了资格初审,因为第二天陈某到他办公室送了5000元钱。
导致税收损失243万余元
2007年9月,该印刷企业获得了《福利企业证书》,不久开始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待遇。截至2010年8月,导致国家应收税款损失共计243万余元。
接下来的3年里,陈某每年过年都会送给林某一些好处,因此年审都很顺利。
去年9月22日,林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
昨天,苍南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林某对其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其滥用职权行为所造成的国家损失存在异议,认为“所有损失都由他承担后果是不公平的”。
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
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甘凌峰 通讯员 宁藏拙
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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