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7时,昏迷了45天最终未能醒过来,婺城区沙畈人李晓明被推进了浙医一院的手术室,成功捐献了肝脏和双肾,让三个家庭重燃希望。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这是金华市第七例人体器官捐献,这次捐献除了要感谢捐献者本人,还要感谢他有一个坚强而通情达理的父亲。
浙江在线07月25日讯 李晓明很年轻,生前还未成家。哥哥李晓峰告诉记者,6月9日晚弟弟与人发生了冲突(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在市区被人打伤进了医院,但颅内严重出血,已无法手术。李晓峰告诉记者,弟弟18岁进城打工,后来一直在煲庄当厨师,未成家,母亲几年前去世了,这回弟弟出事,家里人不敢告诉家中的老父亲,“怕老人接受不了,我们能瞒尽量瞒着。”
在医护人员的救治下,奇迹终究没有发生。李晓明一直陷入深度昏迷状态,被转入重症监护病房,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眼看李晓明的伤情已经不能逆转,医生向他家人介绍了器官捐献的有关事项。
哥哥李晓峰当即同意捐献,但难题出现了,根据相关规定,人体器官捐献需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同意,缺一不可。“老人接受不了的,我们不敢刺激他。”65岁的老父亲有多年的糖尿病史,还引发了多种并发症,前阵子刚出院,现在身体都还没恢复,大儿子实在不忍心。
“当时为了保护父亲,不让他受刺激,真的想放弃捐献,但后来想通了,迟早要让父亲接受现实的。”李晓峰说,当晚,他陪着父亲看电视,小心翼翼地和父亲谈起了弟弟,老父亲似乎有所察觉,但听到消息后还是一愣。第二天,哥哥带着父亲前往医院,让父亲见弟弟最后一面,隔着ICU的玻璃,老父亲看到儿子头颅变形,插着呼吸机艰难地维持生命,眼泪“吧嗒”地掉了下来,边摇头边说:“没救了没救了……”
大儿子开始试着和父亲沟通,谈起器官捐献,这个词对老人来说陌生而恐惧,“他自己现在不会说,我们不能帮他做主!”老人回家躺了一整天,没力气吃饭,一直皱着眉头在思索,6月19日晚上,他找来大儿子,说“反正人没用了,能救别人就去救别人吧”。
“我弟弟从小调皮贪玩,但心肠很好,我相信如果他还有意识,能点头,他一定会同意的!”哥哥李晓峰说,6月21日父亲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用右手颤抖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金华市从2010年底开始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目前已成功捐献7例(捐献大器官21个),捐献者数量与宁波持平,并列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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