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6日讯 刚放暑假,蒋女士的女儿伊伊(化名)就嚷着要学游泳,蒋女士马上在椒江葭沚海景游泳中心给女儿报了培训班。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只上了两节课,女儿还没学会游泳,就发起了高烧。蒋女士去培训班要求退学费,但他们却不肯。昨日,蒋女士致电本报,询问遇上这种事该咋办?
学了两节课孩子发烧了
7月8日下午5点半,游泳培训班开课了。蒋女士陪女儿进去观摩。一踏进水池,女儿就不停地喊冷,蒋女士和另一位家长也发现水确实有点凉。当时,她也没想太多,以为大热天水凉点没什么。
7月9日,伊伊第二次去上游泳课。蒋女士在游泳馆外面等,女儿一出来又说水好冷。第二天,伊伊突然发烧到了39℃。蒋女士带女儿去了附近的诊所,连续挂了5天吊针。
想退学费却遭拒绝
生了一场病,伊伊不想学游泳了。蒋女士也不敢拿女儿的健康开玩笑。她去了海景游泳中心,向负责人陈女士要求退还部分学费,却遭到了拒绝。
陈女士说,游泳馆经营不易,一旦开了这种先例,担心不少家长会效仿。她提出,孩子病愈后,可以回到游泳中心继续学习。如果一定要退学费,必须拿出大医院的身体状况证明。
这样的要求,让蒋女士有点无奈。“孩子一直是在小诊所看的病,难道非要到大医院检查,才能证明她不适合游泳?”为此,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从游泳馆出来,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学费收据,她后悔当初没要求签合同,才使得如今的维权没有底气。
律师:签合同有利于双方
没有合同规定,就不能要求退还学费吗?记者咨询了浙江法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法进。
“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导致了争议的发生。”梅法进认为,蒋女士的维权并非无计可施。“正因为没有合同规定学费的支付方式,如果把这笔钱看做预付款,消费者就有权要求退还部分金额。”
梅法进说,双方签订合同,对学习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培训班,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来源:台州晚报 记者 王佳飞 实习生 叶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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