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刺伤温州反扒协警 四被告最高获刑10年半
2012年07月26日 16:11:42
浙江在线07月26日讯 7月25日,温州鹿城法院对“公交车上刺伤反扒协警”的抢劫盗窃案进行公开宣判,刺伤协警朱培培的车某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何某等三名同伙均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2月5日下午,车某、何某等几人预谋到公交车上实施盗窃。17时多,车某等人一起上了109路公交车。18时许,当这辆109路公交车开到西山西路附近时,车某见车上有一名乘客睡着了,便趁机用刀片割破他的牛仔裤右侧口袋,偷走里面的650余元钱。此事被正在车上的反扒协警朱培培发现,朱培培立即上前抓捕。车某为抗拒抓捕,持刀刺伤朱培培左肋部,随后威胁司机停车并跳窗逃跑。同伙何某等人或强行打开车门逃跑,或跳窗逃跑。
2月7日,何某等3人在温州市区一一落网;同月17日,车某在常德市武陵区火车站附近被抓获归案。
案发后,朱培培的伤势经鉴定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结伙扒窃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何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结伙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对四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作者:
鹿轩 刘宏宇
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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