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要求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2012年07月26日 16:57:58
浙江在线07月26日讯 昨天上午,永康市召开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永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美蓉出席会议。
今年以来,省、市相继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凡是在2012年12月底前未按时完成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将被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目前,永康市农村集体土地还存在“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界限模糊、面积不准、土地利用不合理”等问题,与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
此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包括申请与受理、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公告、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等过程。永康市在前期已进行了试点。下一步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权属清楚一宗、登记发证一宗”的办法,以镇(街、区)为单位全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永康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陈美蓉说,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属地管辖、积极稳妥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权属调查确权,严格登记发证,规范管理,讲究方法,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将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与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地籍动态管理新机制,提高农村土地管理水平。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镇(街、区)要制订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此项工作高效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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