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7日讯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理工汽车驾驶培训学校、金华大昌交通职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金华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等市区14家驾校以加强驾培市场管理、规范驾培机构及教练员经营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为由,联合签署倡议书,约定驾培收费(小型汽车)市场价为3000元(不含进场费),最低不得低于2800元。如发现有培训收费低于2800元者,该驾培机构上交违约金每学员1000元,该教练员停考一期。对扰乱市场价格情节严重者,一经查实将停止该教练员的一切教学工作,并上报运管部门。
2011年3月28日上午,市区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拿着这14家驾校共同签署的倡议书复印件及相关政府部门文件,向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反映。该市民认为,这14家驾校的行为损害了广大驾培学员的利益,有价格同盟之嫌。
接到反映后,记者当即进行核实,发现该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于是向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举报(详见2011年4月7日本报6版报道:《市区14家驾校联署倡议书:学车费用不得低于2800元———是倡议还是价格同盟》)。
2012年7月4日,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关于这14家驾校联合约定驾培收费3000元,不得低于2800元的做法,是倡议还是价格同盟问题已有确定的答案:这14家驾校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违法,市物价局对这14家驾校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4万元。
对于为什么过了一年多才有正式答案的问题,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在接到记者举报后,市物价部门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经查,这14家驾校于2010年多次集体商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的价格问题,并先后达成了两份倡议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实。由于驾培收费事项属省管范围,于是按规定把案情上报给省里。省里作出结论后,市物价局对这14家驾校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4万元。但其中一家驾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复议被维持后,该驾校又向婺城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今年4月底,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此后,该驾校在法院判决前主动撤回了诉讼。至此,该案才算最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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