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宁领到了市区第一本居住证。
浙江在线07月27日讯 昨天上午10点,市区第一本居住证发到徐国宁手中。这名在金华打拼30多年的东阳人很激动:“我1973年来金华打工,是金华第一代打工者,3个子女都在金华定居,颁发居住证是对我长期在金华居住的认可。”当天,江南公安分局5个派出所、13个窗口为数十名流动人口发放了居住证,他们来自贵州、江西等省份,遍布大半个中国。
在市区第一批发放居住证的江南公安分局辖区,截至6月份,流动人口15.5万人,常住人口14万余人,许多流动人口长期在金华生活居住,对融入这座城市有很强烈的期盼。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实施,让他们有途径实现心愿。
居住登记有什么要求?
据江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居住证分为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以下分别简称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流动人口应在到达金华市区3日内办理居住登记,16周岁以下人员由监护人代为申报登记。
流动人口来市区出差住宿、就医、就学或接受救助的,由相关单位和经营场所负责登记,并报送公安机关。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15日以内的,可不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
在金华市区居住30天以上
办理临时居住证
非金华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的人员,计划在金华市区居住30日以上的,在办理居住登记时,公安机关应当发给临时居住证。对未满16周岁和拟居住30日以内以及来金华市区就医、就学、探亲、访友、旅游、出差等临时居住的,当事人不要求领证的,可不发证。
“持有临时居住证,可享受政策咨询、就业信息等服务。”江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就业人员享有与本地城镇职工相同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参加失业保险的,可选择按城镇或农村职工身份参保,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对于流动人口7岁以下子女,可以在居住地卫生院享受计划免疫基础疫苗免费接种和儿童保健。对患有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流动人口,可纳入本地化管理,享受同等治疗服务。
居住满1年且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子女可到父母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街道)统筹安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优秀人才、优秀“外来务工者”、劳动模范等先进评选,获得荣誉称号的,享受相关待遇。
居住并持有居住证满9年
可申请转办常住居民户口
如果你同时满足在市区连续居住并持有临时居住证满3年(持有金华市区暂住证时间可计入在内),具有合法的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的生活来源,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已在金华市区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满足居住地区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你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当然,如果你属于市本级或居住地区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和引进的人才或政府有关部门引进的投资创业人员,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即可自愿申领居住证。
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许多优惠待遇,比如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的,给予一次性的创业培训补助,并免费提供创业项目等服务;已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在市区连续居住并持有居住证满9年,所在家庭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临时生活援(救)助。因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一定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其子女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市区范围内的高中段学校;在市区连续居住并持有居住证满9年的,可申请转办常住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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