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0日讯 去年宁波成为“百万汽车城”。私家车的普及带来了保险行业的兴盛,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目光瞄上了汽车保险赔偿金:通过人为制造车祸来骗取保险理赔。7月27日,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对外通报了一批近期破获的汽车骗保案件,破获的11起案件涉及7个县(市)区。
近日,镇海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警,某汽修厂老板刘某自导自演了一起两车追尾的事故,涉嫌骗保。原来,刘某在修理某品牌轿车时因技术不过关,将该车价值4万元的电脑板弄坏了。想到要赔钱,刘某就想出了通过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办法。
但是,保险公司在勘察理赔时发现刘某提供的数据材料存在可疑,有骗保嫌疑,随后将该案件移送至镇海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警方接到报案后抓获了刘某等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了骗保的事实。
“从3月1日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开展以来,我们共破获汽车保险骗保团伙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涉案金额300多万元。”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称,这些案件涉及鄞州、慈溪、余姚、北仑、象山、镇海、海曙等地。
这些案件,除了个人骗保外,某些汽修厂在里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根据破获的案件分析,常见的汽车骗保手法有四种:第一种,制造交通事故。利用报废或者将报废零件安装到车上制造假事故现场,以此进行骗保。第二种,汽修中“偷梁换柱”。汽修厂利用客户怕麻烦、委托其索赔的心理,在修理过程中“偷梁换柱”,将坏零部件换上事故车,向保险公司索要高额保险赔偿金,赚取差价。第三种,伪造汽车修理发票。骗保者通过熟人找一些汽修厂开汽修发票,或直接购买假发票,夸大损失,然后到保险公司骗保。第四种,冒名顶替骗保。在事故发生后,隐瞒无证驾车或酒后驾驶等情况,找人顶替违章驾驶员骗保。
据警方介绍,汽车骗保涉案金额达到1万元即构成犯罪。《刑法》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中国保监委宁波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防范和打击汽车骗保行为,需要各方面采取合力。公安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交警部门在事故认定方面有技术优势和执法责任,能为鉴别骗保案件提供重要依据。
同时,各保险公司要改进工作和服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定损人员和理赔人员的职业素质。此外,有关部门应大力整顿散乱的小修理厂,建立行业规范,从源头上遏制骗保案的发生。
据了解,宁波几家大的保险公司已经建立了信息交流平台,设立了“黑名单”。
宁波日报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刘建华 林炳潮 李伟 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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