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 7月26日,南湖区征收办公布了《原第一医院区域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后,该地块内的居民对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了反复推敲,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昨天上午,市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该地块50余户居民进行了座谈,虚心听取居民意见。居民们围绕补偿方式、评估机构的选择、评估价格,以及听取居民意见的方式等四大方面,踊跃发言,纷纷阐述自己的观点。针对居民们提出的意见,市征收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一作了解答,并就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与居民们进行了深入探讨。
市征收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们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说明居民们对征收补偿的政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征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也欢迎大家对整个征收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座谈会结束后,记者就居民提出的问题采访了市征收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
记者(以下简称“记”):有居民提出,现在公布的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货币补偿的价格明显高于产权调换,对于选择产权调换的居民来说似乎有失公允。那么,我们在安置补偿的过程中是不是真的存在厚此薄彼的情况呢?
市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无论是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条例》”),还是嘉兴市政府出台的《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嘉兴市《暂行办法》”),都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无论选择哪种安置方式,权利都在被征收人自己手中。被征收人认为哪一种方式对自己更有利,就可以选择哪一种方式,我们没有权利指定被征收人选择哪一种方式,而且,我们都将尊重他们的选择。
记:有居民提出,附近的旭辉广场中心价在15000元左右,而本地块评估价仅6210元,违反了《条例》第十九条“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规定。因此,6210元的评估价无效,是这样吗?
征:关于这一点,有两点需要解释。
按照嘉兴市《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自调查登记、核实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同级政府。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一项内容就是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预评估基数。所以说6210元是“预评估”价格,而不是最终的评估价格。
那么最终的评估价格是怎么产生的呢?嘉兴市《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有关房屋征收评估规定评估确定,并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其次是对“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理解。把旭辉广场理解成被征收房屋所在区域“类似新建商品房”是可以的,但不能理解成为被征收房屋所在区域“类似房地产”。那么,被征收房屋所在区域类似商品房指的又是什么样的商品房呢?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务院《条例》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记:还有居民提出,你们未与被征收人协商,就聘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违反了国务院《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之规定。事实是这样的吗?
征:嘉兴市《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从报名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确定。参加随机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随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时应当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评估机构的票选工作目前还没有开展,到时候由谁来评估,是根据居民自己投票的结果决定的。
记:最后,居民们还提出,征收部门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那么,请问你们会召开听证会吗?
征:国务院《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如果半数以上居民认为这个方案不符合国务院《条例》规定的,那么征收部门会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记者手记:昨天座谈会的场面令人欣慰。居民们就自身合法利益畅所欲言,这是民主意识的觉醒。征收部门为被征收人提供了一个表达诉求的平台,并主动与居民共同研讨政策,认真听取、充分吸收被征收人合理的意见建议,也难能可贵。希望我们今后的征收工作能始终贯彻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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