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 根据市商务局发布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公告》,2012年度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从8月1日开始受理,补贴车型以商务车为主,每辆最高可补贴1.8万元。
公告对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作了明确,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至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吨(含12吨)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车主申请补贴需要提供以下6种材料:“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重型载货车报废补贴的不需要提供)、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银行卡)复印件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此外,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据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将在财政部门审核材料后适时发放,整个受理工作将到2013年1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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