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以前新手父母在给孩子选择服装时基本靠“一看二摸三闻”的方法,现在选购婴幼儿服装有了更为严格的规范可遵循。去年,修改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出台,经过了一年的过渡期,于本月起全面强制施行。新规的主要变化在于对婴幼儿服装标准的修改,其中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的“婴幼儿”年龄从0~24个月扩大到了0~36个月,这意味着0~3岁的婴幼儿纺织用品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
A类要求更为严格
记者了解到,该规定去年已出台,并从当年8月开始实施,经过一年过渡期,从今年8月开始强制实施。此次新规实施后影响最大的是婴幼儿服装,根据老标准,一般两岁以下的婴幼儿服装执行A类产品标准,两岁以上的执行B类产品标准,而新标准要求2~3岁的婴幼儿服装也得按A类产品标准生产,这一变化意味着有一大批原本只需满足B类要求的婴幼儿产品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A类要求才能出售。
据悉,根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纺织产品分为三类,其中A类是婴幼儿用品,即年龄在36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B类是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C类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
“此次规定的主要变化就是婴幼儿产品的适用年龄由24个月修改为36个月,适用身高由80厘米调整为100厘米。”嘉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轻纺部主任魏晓英告诉记者,A类和B类产品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别,对于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技术指标,A类的要求更高。
魏晓英透露,新规定在区分这两类技术标准时考虑到了婴幼儿用品的实际特点,由于婴幼儿免疫力和抵抗力都相对较弱,因此A类产品标准的所有安全技术指标均严于B类和C类,“比如婴儿容易流口水,考虑到唾液因素,A类产品标准对于染色牢度要求更高。”
在有害物质的限量方面,新规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对“4-氨基偶氮苯”的考核,受控制的有害物质由原来的23种增加到24种。企业的婴幼儿产品要进入市场,必须符合这条强制性标准。在取样说明中,新规也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样。
婴幼儿服装
质量参差不齐
目前,在嘉兴市场,婴幼儿服装种类品牌繁多,且质量参差不齐。在市内一大型商场,分布着多个婴幼儿服装品牌柜台。在一个中端品牌专柜,记者询问有没有2~3岁小孩的衣服,销售人员拿出了几套衣服,单套售价多在200元以上,标签上的安全标识均为B类。“这套衣服适合的就是身高90厘米左右、2至3岁的小孩,我们这里2至3岁的小孩衣服都是B类的,没有A类的,但是也是棉的,质量很好的。”销售人员表示,并不知晓婴幼儿服装的新规。而在旁边的一个中高档婴幼儿服装专柜,记者看到吊牌上标着“GB18401 A类”的字样,“我们这个品牌卖的大多是贴身穿的衣服,主打产品是新生儿服装,所有产品都是针对3岁以下的小孩,所以对质量要求相对较高,基本都是A类服装。”
根据新规,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的包括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也就是说,今后3岁以内的婴幼儿纺织用品,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这类字样。但在不少婴幼儿品牌专柜内,记者看到所售商品并无该内容的完整标注。
魏晓英告诉记者,虽然新规已开始执行,但不少婴幼儿服装生产企业还没有及时更改生产标准,不少生产企业执行的仍是2003年的服装标准,包括标识要求以及安全类别。同时她认为,新规的实施从生产到流通环节有一定的时间差,“也有可能去年生产的服装今年还在销售,因此部分品牌会出现标识不规范的情况。”
魏晓英建议家长,在选购婴幼儿服装时同样需要“看摸闻”,若是贴身穿着的服装尽量选择颜色较浅的;在材质方面,由于化学纤维容易引起皮肤过敏,因此应尽量选择棉质等天然纤维;同时在挑选衣服时应闻一闻味道,部分服装存在的异味即使洗涤也难以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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