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嘉兴、杭州、辽宁、吉林、新疆……这几天正值酷暑高温,被董某私自变卖的90多辆汽车的去向都要一一进行查证,南湖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陶红卫和大桥派出所民警刘敏超有些疲倦,这起案件查证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已查证了40多辆汽车的去向,还有50辆汽车尚在调查取证之中。
7月13日,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的董某被南湖警方执行逮捕,在A汽车租赁公司成立的3年时间内,他将公司90余辆汽车全部私自变卖,用于挥霍、豪赌、投资、养情人等等,自认为活得潇洒的他,如今换来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在看守所里,董某后悔莫及。
公司年年亏损
核查发现内鬼
小轿车、面包车、旅游大巴车……对于2008年正式成立的嘉兴某知名集团公司下面的A汽车租赁公司来说,拥有140辆汽车、十七八名员工,在嘉兴也算是规模不小了,今年47岁的董某就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
可令人奇怪的是,公司成立3年来,每年都亏损近百万元。按理说,汽车租赁行业被称为“朝阳产业”,利润空间较大。如果说公司刚成立之初拓展市场存在亏损还是情有可原,那么年年亏损就不免让人产生疑问了。
由于A汽车租赁公司是集团总公司下面的一家子公司,刚开始高层领导也并不是很在意,可公司年年亏损,而且听闻市场上很多人说起董某在私自变卖公司的汽车。为查个水落石出,今年3月底,集团总公司派出了由5人组成的核查小组,对A汽车租赁公司进行全面核查。
这一查让人大吃一惊,公司的90多辆汽车竟然已被董某私自变卖,所得的1000余万元被他占为己有。车子卖掉后,董某每个月都把这些车子的折旧费交给公司,所以账面上看不出这些车子已经卖掉了。
租赁公司内部竟出了这么大一个内鬼,集团总公司责成董某限期将变卖汽车的钱退还给公司。此时的董某才着急了起来,向哥哥借了140万元,妻子帮助筹了40万元,他又将自己名下的4套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180万元,还有之前变卖汽车的赃款140多万元,一共筹了504.95万元退还给了公司。
可董某退回的这些钱与他变卖90多辆汽车的钱相比,还相差一大截。6月8日,集团总公司负责人来到南湖区公安分局报案,董某也于当天落网。
滥用手中权力
尽情挥霍入狱
“因为我是总经理,只有我有这样的权利,公司的运营都是我在操作的。”在接受审讯时,董某坦言道。
租赁公司没有登记手续,更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公司的一切事务都由董某一人说了算。正因为如此,在3年多时间里,董某才敢将汽车私自变卖,同时还以公司的名义向他人借款供自己挥霍。2011年,董某先后以公司的名义向高某、宋某和盛某借款127万元,用于个人挥霍。
“有的车子先和对方说好价格,然后签订租赁合同,在车子过户之前按照租赁价格给对方,车辆过户后,按照与客户说好的价格,对方一次性把钱付清;也有直接把车子卖给对方,就是说好价格直接卖了,这些卖掉的钱都是直接放在我这里的。”就这样,租赁公司的一辆辆汽车被“蒸发”了。
那么,这些私自变卖汽车的钱都去了哪里?挥霍、豪赌、投资,加之养情人,几年时间, 1000余万元被董某花得所剩无几。
在嘉兴市区某五星级酒店,有一套董某的常包房,专门用于办公和享受,几年下来,这笔租金也是个不小的数目。请朋友吃饭,去的都是高档酒店,大部分也是董某埋单,他说,光请客吃饭就花掉了50多万元。黄某和陈某是董某的情人,这几年,董某花在两人身上的钱也不下10万元。
2007年,董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参加港澳游,在澳门时,董某去了赌场进行豪赌,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他共去了8次澳门进行赌博,前后输掉80多万元。
当然,董某还将一部分钱投到了他与哥哥合开的一家汽车服务公司,这家公司是从他人手中收购过来的,收购公司花了10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投资了数十万元购买汽车。公司运营状况不佳、管理不善,加之兄弟俩挥霍开销极大,至董某案发时,这家公司也倒闭了,董某的哥哥随之跑路,许多债主纷纷上门讨债,可是最终只能空手而归。
“如果董某能好好经营汽车租赁公司,集团总公司每年还会给他一定的利润分成,加上他的妻子、女儿都在保险公司工作,日子应该过得很不错,可谁知他竟会走上这条路,给公司造成这样大的经济损失不说,还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说起董某,集团总公司的有关领导都不禁摇头。
如果公司能够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审核制度,如果董某好好经营公司不伸黑手……可是,一切的如果终究不复存在,董某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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