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今年4月15日,某公司老总拿着三张票据到桐乡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案。这位老总说,这三张票据是他们刚果公司的过磅单,经核对,公司根本就没收到过磅单上的货物,而三张过磅单合计货款12.3万美金却早已支付,也就是说,公司白白损失了折合人民币75万余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民警随即来到该公司调查。原来,该公司在刚果设有一家子公司,名叫东方国际矿业公司,总部在刚果的加丹加省卢本巴希市,主要业务是收购铜矿石和钴矿石。子公司下面又设有多个仓库,其中4号仓库设在加丹加省的科洛维齐市。而老总手中的三张铜矿石过磅单就是从4号仓库里开出去的,客户凭过磅单根据伦敦铜交易价格,到公司总部结算货款。
那管理4号仓库的又是些什么人呢?民警了解到,4号仓库负责人钱某,今年23岁,桐乡人,由于他年轻能干,又有生意头脑,去年2月被公司派往4号仓库当负责人。另两名员工一个姓于一个姓金,年纪要大些,但也都是桐乡本地人。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货款的职务侵占案件。
老婆银行卡里一下多出20万元
鉴于案件发生在国外,为弄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城南派出所组织民警进驻该公司,进行专案攻坚。
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办案民警获悉,4号仓库负责人钱某的工作主要是向在当地的中国矿业主收购铜矿石和钴矿石,进行业务联系。矿石联系到后先要运送到4号仓库,再由于某和金某检测验货、过磅抽样,矿石收购后即装袋,每袋为1.5吨,然后由负责人钱某填写发车单,将矿石运到总部。而出售矿石的客户,凭4号仓库开具的过磅单到总部结算,便能领取货款了。据公司反映,他们3个人平时的工作既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又起到互相监督制约的作用,一旦作案,4号仓库便是一窝“矿鼠”。
与此同时,民警还与银行取得联系,发现于某老婆的银行卡里一下子多出了20多万元。
三人拿着银行卡来自首
就在办案民警紧锣密鼓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的时候,钱某、于某和金某先后前来投案自首,他们各自怀揣着一张银行卡走进了城南派出所。
“钱都在卡里,我如数交还,希望得到警方的从宽处理。”钱某交代说,他是3人中最早被派往刚果公司工作的,对整个流程了如指掌。今年1月份,他跟于某提出想从公司里捞点外快的想法,于某尽管心里害怕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于是,两人合谋伪造了一张过磅单,轻松套取了4万多美金的矿石货款。但两人的行为瞒不过另外一个人金某,为堵住他的嘴,在伪造第二张过磅单时,钱某给了金某5000美金。就这样,在两个月内,他们共伪造了3张所谓的过磅单,侵吞公司货款12.3万美金,折合人民币75万余元。为掩人耳目,他们在回国探亲后,钱某将钱存入了一个朋友的银行卡里,于某和金某则分别将钱打入了老婆和姐夫的卡里。但纸包不住火,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鉴于3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并且退还全部赃款,警方依法对他们作出取保候审处理。7月30日,办案民警获悉,桐乡市人民法院将于近日对这起职务侵占案进行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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