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4日讯 大妈摔成骨折,杭州丁先生和其他人一起将对方送至医院治疗,事后大妈将丁先生连同其妻子一起告上法院。
昨天上午,在杭州滨江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官司,连法官都说案子最核心的争议与“南京彭宇案”有些相似,只不过本案中大妈一口咬定是丁先生6岁的儿子骑儿童车撞倒了她。
由于当事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取得一致意见。这起案子怎么处理,将考量法官的智慧。
将丁先生告上法院的大妈姓裘,来自绍兴新昌,再过20多天就满60周岁了。因为面临二次手术,替她出庭的是儿子和代理律师。
裘大妈的儿子说,他和妻子两地分居,妻子是医院护士,经常要上夜班,于是让他母亲来杭州带孩子。
裘大妈的儿媳回忆,今年4月7日上午10点左右,她突然接到婆婆的电话说,在操场(位于杭州环城西路与省府路交叉口的小公园)被自行车撞了。她赶过去,看到婆婆坐在草坪上,右下肢不能动弹,旁边停着一辆天蓝色的儿童自行车,丁先生和6岁的儿子站在一旁。
“婆婆告诉我,是小男孩骑车从后面把她撞倒的。”裘大妈的儿媳说,当时婆婆手里抱着她1岁多的女儿,所幸女儿没有受伤。当时丁先生说,等妻子把儿子接走后,再陪裘大妈一起去医院。
法庭上,裘大妈的儿子和律师提供了病历和报警记录等证据,诊断结果显示裘大妈右腿胫骨平台(大腿和小腿连接部位附近)骨折,住院治疗了36天。
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中提到,当晚接到报警后,报警人裘大妈儿媳称,其婆婆被一小男孩骑车撞伤,后当事双方自行处理,因其婆婆医药费比较高,怕对方不肯承担医药费,所以才报警。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
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告到法院索赔13多万元。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看到老太倒地后和其他人一起扶起老太,并将老太送医院治疗。
一审宣判后,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大妈摔成骨折一口咬定是6岁孩童肇事
被告丁先生和妻子都没有亲自出庭,事情委托律师全权处理,不过丁先生的父亲一直坐在旁听席上。
对于裘大妈一方提出的3.1万余元的索赔请求,代理律师替丁先生夫妻叫屈。代理律师承认,事发当天上午,丁先生确实陪着儿子在那个公园玩,当时丁先生6岁的儿子骑着一辆儿童车。
“看裘大妈伤得不轻,大家才一起帮忙把她送到附近医院救治。”丁先生的父亲接过话来说,儿子除了垫付5000元医疗费之外,挂号费也是他们支付的。丁先生的父亲说,他本人也到医院看望过裘大妈。
丁先生的律师说,他们就裘大妈的伤情咨询了专业医生,得出的结论是最大可能是从纵向或侧面撞上去的,而不是裘大妈陈述的从后面撞上的,而且儿童车也不可能把裘大妈伤得那么重。
更为重要的是,律师认为除了裘大妈的单方说法,包括丁先生在内,没有人亲眼看到是丁先生6岁的儿子骑车撞倒了裘老太。
送大妈去医院垫付治疗费,孩子父母成被告当庭叫屈
这场官司本来是昨天上午9点开庭,法官先是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不过裘大妈的儿子儿媳情绪比较激动。他们认为丁先生和家人一直都回避赔偿的事,甚至连手机号都换了,最后是通过律师才找到了丁先生的住址。
裘大妈的儿媳说,婆婆一直在她工作的医院治疗,在费用方面是能省就省,比如治疗钢板,医院建议用价格2.4万元的,但裘老太选择的是9000多元的。他们要求的是最基本的治疗费2.5万余元,还有就是护理费和营养费等总计31219.44元。
为证明裘大妈就是被丁先生儿子骑车撞的,裘大妈一方还申请儿媳和事发当时就到医院看望她的邻居出庭,证明当时丁先生在医院承认过,是他儿子导致裘大妈受伤。
“考虑到裘大妈确实受到损害,我们愿意作出一些补偿,但要适用公平原则。”丁先生一方的律师认为,事发经过无法还原,裘大妈是否被裘先生儿子骑车撞伤,现在只有裘大妈的单方说法,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
丁先生父亲也在庭下表示,碰到这种事情,双方都自认倒霉,但他们愿意对裘大妈作出一些补偿。
由于裘大妈一方最少只能接受2.5万元的赔偿,而丁先生一方最多只愿意补偿2万元。法官表示将协调当事双方庭后再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只有依据查明的事实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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