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相关人士证实,广电总局日前对于电视剧创作提出六项要求,其中包括革命历史题材要敌我分明、不能无限制放大家庭矛盾、翻拍境外剧不能播出、网游不能改拍电视剧等。
电视剧行业又多了六项要求。目前,影视圈已有数不清的禁令和条条框框了,将来,还可能有更多的禁令和限令。看来,要进入影视行业,最先要学的不是相关专业知识,而是要先学这些禁令和限令。
电视剧创作不能没有规矩,可看了上述六项要求后,感觉其中几项实在不靠谱。比如“革命历史题材要敌我分明”这一条,完全忽略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实。拿电视剧《潜伏》来讲,余则成就是一个敌我不太分明的人物。一个打入敌人内部的我方人士,可以在国民党官场纵横捭阖,得到领导的信任并成为副站长,敌我如何分明?难道现在的电视剧要回归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样子,好人永远高大全,坏人永远猥琐苟?
“敌我分明”也不尽合乎人性。《金陵十三钗》中曹可凡饰演的父亲角色,他为了救出困在教堂的女儿成为汉奸,这是不是敌我不分明?汉奸难道就一定是没有人性的脸谱化人物?
“苦情戏”泛滥了,你限“苦情戏”;“婆妈剧”泛滥了,你限“婆妈剧”;谍战剧泛滥了,你限谍战剧;刑侦剧泛滥了,你限刑侦剧;国外动画片泛滥了,你限国外动画片……现在,又要限制家庭伦理剧和网游剧,限来限去,老百姓还能看什么呢?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从何说起呢?
任何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每一类电视剧,无论是精致还是粗俗,都会在观众那里留下或好或坏的口碑。观众不是傻子,他们有辨别好剧、滥剧的能力,而电视台、电视剧导演得靠收视率生存,他们自然会努力创作高水平电视剧“迎合”观众。广电总局限来限去,除了给电视剧戴上脚镣,限制其自由、健康发展,并没有任何其他作用。著名电影演员赵丹说得好:“大可不必领导作家怎么写文章、演员怎么演戏,文艺是文艺家自己的事,如果管文艺管得太具体,文艺就没有希望,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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