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6日讯 近日,南湖区出台了《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今年开始对辖区内各镇、东栅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进行管理考核,促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环境质量改善。
水环境质量提升是南湖区委、区政府近年来持续关注的一项重点工作,无论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还是化工行业整治,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着水环境质量。对于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不稳定的情况,南湖区在积极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决定对各镇、东栅街道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实行行政问责制。区环保局每月对各镇和东栅街道出、入境的交接断面水质进行监测,主要监测考核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指标,在每年年终按考核时段平均值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纳入区对各镇、东栅街道的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以三项指标中最差的等次确定,并作为对各镇人民政府、东栅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所得考核指标与上年相比变差的,将被评定为考核不合格,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出境水质下降幅度小于入境水质下降幅度的,仍评定为合格。在对各镇、东栅街道安排区级环境保护、水利、农业专项资金时,南湖区将对考核良好以上的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适当扣除。交接断面的某项污染物指标评定为不合格的镇、街道,将实行重点整治、挂牌督办。
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将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审批、畜禽养殖项目审批、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和实行区域限批的重要依据。一旦交接断面的某项污染物指标评定为不合格,从下一年度开始,区环境保护局、区水利局、区农业经济局(区农办)将停止审批、核准在相关区域内增加排放该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新的大宗取水项目和畜禽养殖项目,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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