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7日讯 截至去年年底,宁波有家政服务企业经营网点3000余家,从业人员达到6万多人,但其中有80%、约4.8万人都是临时工,没有缴纳社保。
8月5日记者从贸易局了解到,宁波已出台新政,符合规定的家政企业要为员工缴社保,政府可为企业贴补部分社保金,以此推动家政工转正。
背景:
4.8万家政工是临时工
企业大多不替员工缴社保
截至去年年底,宁波有家政服务企业经营网点3000余家,从业人员达到6万多人。
宁波市贸易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的工作人员介绍,6万从业人员中有80%、约4.8万人都是临时工,没有缴纳社保。不少家政公司实质就是中介,只起到临时介绍的作用。
“中介既不会跟雇主,也不会跟家政工签书面合同,更别说为家政工缴纳社保。”该工作人员介绍,“一旦出现纠纷,雇主和家政服务员都没维权依据。”
企业为什么不给家政工缴纳社保?问题还是成本太高,吃不消。
宁波美乐门家庭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年前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保。董事长徐建国介绍,美乐门目前有员工400名左右,每月公司要为每个员工缴纳三四百元的社保,去年这笔开销为180多万元,前年为160多万元。
政策:
补贴家政企业
期限不超过3年
什么样的家政企业才能获得政府的补贴?
8月5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针对《关于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讲解:
首先,政策补贴范围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主要涉及4个场所:家庭、医院、养老及残疾人照料机构;5项家政服务内容: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残)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
其次,从事老人、残疾人照料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在岗家政服务员不少于8人,其他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在岗家政服务员不少于20人。
另外,补贴人员为签订半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计算),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不包括企业管理人员、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员工等。
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50%,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符合要求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业企业,可在当年12月底前到社保参保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备案登记,次年的1月2日至1月15日(休息日除外)申请享受上年度1月至12月的社保补贴。比如为市属参保,企业所在地在鄞州区,就到鄞州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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