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钱湖镇曹女士拨打了快报热线13355900000,讲述了她修手机遇到的烦恼:
去年9月,在邱隘一手机专卖店,我花910块买了个诺基亚手机,买来不到半个月,手机就不能正常用了。送去修,技术人员说软件有问题升级后解决了。后来因为软件和配件问题,手机又修过两次。
由于手机老是坏,而且售后服务中心出具过三张维修单,我认为这是认定进行了维修。于是我要求手机店老板换机,理由是手机因同一故障经过两次以上维修。
可不管怎么说,商家就是不同意换,而且商家还说,维修单上写的是软件升级,不是软件故障,软件升级不属于维修,因此不同意更换新手机。无奈之下我只得向邱隘消保委投诉。
手机售后:只升级不维修
经过消保委的调解,曹女士换了一个新手机,事情算是圆满解决。那么“三包”期内,手机因软件故障两次以上维修,能否免费退换?
事实上,从6月份至今,仅邱隘消保委就接到4起相关投诉,经核实,消费者所出具的维修单上均已有两次软件升级,品牌涉及诺基亚、三星、天语等,商家均声称供应商不承认维修单上的软件升级是维修,不同意更换手机。
是供应商不承认?还是维修点推卸责任?
记者电话咨询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等售后客服后,对方均明确表示,如果售后在电脑上鉴定登记为有效维修,才算质量问题,如果是软件升级的或是未登记的,就不算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苹果客服则表示,三包期内的免费更换是指针对同一个硬件问题维修两次以上才能免费更换,并不包括软件升级,并称只要是软件方面的故障问题都不属于质量问题,相应的处理也称为升级而不是维修。
市消保委:软件升级是逃避责任
宁波市消保委表示:
根据《消法》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对于手机问题,大部分消费者无法判断是硬件还是软件出了问题,只能依赖厂商和售后服务机构的专业检测。
而厂商以“软件升级”为由,不做维修记录,实属逃避责任。目前的手机三包规定里没有区分硬件与软件故障的规定,因此,只要手机出厂时因带有缺陷造成使用不便,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属于质量问题,其所谓的软件升级也应认定是维修。
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表示,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坚持要求进行正规的维修登记,以便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如果厂商认定是消费者自己安装软件造成手机故障,也应拿出相应证据证明。
都市快报 通讯员 孔颖 吴大祥 记者 艾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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