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连表,男,汉族,30岁,共青团员,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金华支队三大队民警,副主任科员。2012年6月21日在处理事故疏导交通过程中,舍己救人,因公牺牲。吴连表同志牺牲后,被中共浙江省委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浙江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青年联合会联合追授吴连表同志“浙江青年五四奖章”。
用生命谱写无悔青春壮歌
——“舍己救人”高速交警吴连表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吴连表同志于1982年2月23日出生在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夏口村一个农民家庭,2000年高中毕业后,怀着献身公安事业、服务人民的满腔热忱,考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4年8月毕业留校,2005年8月经公务员招考,成为一名光荣的高速交警。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他一直扎根基层,长期坚守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第一线。牺牲前,系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金华支队三大队民警,副主任科员,二级警司。
2012年6月21日早晨,吴连表同志在诸永高速公路东阳境内处理交通事故、指挥疏导交通时,一辆失控大货车撞上预警巡查车冲进事故现场警戒区,朝他和同伴所站位置飞驰而来。危急关头,他第一时间向现场的同事和施救队员大喊“危险,快跑!”,并用力把身边的同事推开,自己则被车撞飞跌落至9.5米高的互通立交桥下。被撞后,在生命最后时刻,他还强忍着剧痛,给大队领导打电话报告,关心他人有无受伤。21日14时40分,经过近8个小时的紧急抢救,吴连表同志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30岁。
吴连表同志在生死关头,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了自己,无私无畏,舍生救人,感天动地。他在自己短短30年的人生历程中,用青春和生命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用短暂而光辉的一生谱写了一曲“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生命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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