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发改委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职能,提出以创新投资管理为突破口,深入贯彻全会精神的各项措施。
市发改委提出,围绕年度投资目标,加强重大项目管理。紧紧围绕投资3540亿以上,增长14%的目标,落实《2012年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促进项目早开工。对重大项目再作一次全面梳理,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实施原有开工计划,尤其是要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开工建设的主要矛盾和关键节点。加大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力度,对市政府重点项目协调例会或专题协调会议明确的事项,要继续抓好跟踪督促落实工作。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实体经济项目审批在当前承诺办结时限的基础上提速20%(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公示时间除外)。推动市级审批权限有序授权下放,增强各区县(市)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
重点推进“十大产业”创新发展。推进203个“十大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市、区县(市)两级领导重大项目联络机制。促进十大产业平台建设,梳理“十大产业”集聚平台,开展调研,提出完善产业平台建设推进机制、扶持政策等具体建议。加大“十大产业”招商引资,组织开展“十大产业”项目推介会,推进央企合作对接,扎实做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促进浙商投资“十大产业”。
加快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对年度确定的服务业综合改革计划认真进行梳理,督查各区、县(市)完成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加快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立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认定制度,完善市重点服务业项目库,力争年底前取得成效。积极研究“营改增”试点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影响。
加强金融与科技的结合。加强创投基金管理,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向科技型企业倾斜,扩大引导基金投向科技型企业的比例。督促新设基金加快科技型项目投放。研究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调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推进企业上市,积极将科技型企业纳入企业上市的储备中,多渠道开拓上市途径。
做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申报和试点基地工作。配合做好争创工作,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衔接。深化国家级试点和基地建设,积极争取新的国家级试点和基地,扎实做好杭州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现代物流标准化示范区、国家创新型科技示范园区、国家出口创新基地等试点和基地的申报工作。加强基地和试点拓展区工作,发挥好辐射和带动作用。
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机制。加快做好《杭州市海洋经济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修改和出台,并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扶持一批涉海重点项目。推进涉海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国家海水淡化技术装备制造基地、杭嘉联建码头等涉海项目。加大海洋经济招商力度,重点做好组织企业参加海洋经济领域投资洽谈和招商活动。
扎实推进创新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筹建工作。推动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尽快组建。积极谋划城北区块发展,深化城北区块发展研究。
推进社会创新。积极关注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机制。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体系建设,体现社会公平。
加快制定支持创新的政策意见。根据市委《实施创新强市战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若干意见》,市发改委牵头研究“支持企业总集成、总承包推动产业创新”、配合研究“强化对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的具体政策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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