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两条假中华烟 可以“假一赔十”吗?
2012年08月14日 09:12:04
4月12日,沈先生在萧山一家日用百货店里花1200元买了两条软中华香烟,但发现烟味道不对。经工商局工作人员检查,烟是假的。
沈先生把百货店告上法庭,要求百货店按照《食品安全法》,除赔偿他购买香烟的损失外,另付十倍赔偿金。百货店老板愿意赔钱,但他说,十倍的赔偿数额实在是太高了。
买到假烟到底能不能“假一赔十”?
承办法官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赔偿,也就是“假一赔一”。
但如果买到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因此,“假一赔十”条款仅适用于食品类消费。
另外,如果经营者事先自愿承诺“假一赔十”,按照约定(违法约定除外)优于法定的原则,也应兑现“假一赔十”。如果有其他承诺,且承诺合法、自愿、合理,法院一般也是支持的,经营者应当兑现。
沈先生同意和百货店调解,百货店退给他1200元烟钱,并赔偿了他1200元,老板又主动多赔了300元,共赔偿1500元。
据都市快报 记者 段静 通讯员 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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