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单分两部分计算
家住海曙区西湾路的蔡先生,前两天收到了新阶梯电价实施后的第一张电费单,他家的电表抄表时间是8月2日,实际用电日期为6月2日~8月1日,而7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阶梯电价,所以蔡先生家最近收到的这张电费单要分为调价前、调价后两部分计算。电费单上,前面三行是调价前的用电量和电费,后面三行则是调价后的用电量和电费。如果家里没有开通峰谷电的,数字则比蔡先生家的电费单少两行。
如图中蔡先生家的这张电费单计算的用电日期为6月2日~8月1日共61天,总电量为936-108=828度。新电价实施前(6月2日~6月30日)共计29天,由此计算出在调价前用电总量为828÷61×29天=394度,即为电费单第一行的总电量所示(电脑精确到个位)。
两个月谷电总电量为435-41=394度,调价前29天中共用谷电量为394÷61×29天=187度。由此可得出调价前峰电用电量为394-187=207度。
调价前的用电量仍旧执行老阶梯电价标准,由于调价前一共是29天,因此按照1个月的分档电量计算,所以7月1日前394度电量的电费:
低谷电费:187×0.288=53.856元
高峰电费:207×0.568=117.576元
阶梯一:150度×0.03元/度=4.5元(月用电量超过50度,在50度和200度之间的用电量,每度电加收0.03元)
阶梯二:(394度-200度)×0.10元/度=19.4元(月用电量超过200度,超过部分每度电加收0.10元)
所以调价前用电量的总电费:53.856+117.576+4.5+19.4=195.33元
7月1日以后,该用户用电量为828-394=434度,其中谷电量为394-187=207度,峰电量为434-207=227度。
根据新阶梯电价标准,由于阶梯周期改变为按年实行,该用户还未超出年第一阶梯电量,仍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费,所以应缴费:207×0.288+227×0.568=188.55元。
所以,该用户两个月电费为:195.33+188.55=383.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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