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而能够成为恋人、结为夫妻,更是难得的缘分,值得好好珍惜。双方即使有什么矛盾,也应该好好沟通,千万不能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情。今天,老师伯就讲讲两个这方面的悲剧。
8月15日,洪某弑夫案在苍南县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洪某对4个月前的冲动悔青了肠子,她老公的亲属希望法庭看在她孩子年幼的分上,对她从轻处罚。
洪某为苍南桥墩人。今年4月19日,洪某和老公陈某去KTV喝酒唱歌。其间,洪某有事先离开。之后,她返回KTV,没找到陈某。当日下午5点左右,陈某回家,洪某怀疑他在外玩女人。争吵中,洪某随手拿起一把水果刀,陈某见状朝她扑过来,被她刺伤,她随即拨打120、110。陈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法庭上,面对公诉机关指控她犯故意伤害罪,洪某表示认罪,但对案发情形有异议。她说,当时老公想夺刀,扑过来正好撞在刀口上。她不是故意捅老公的。
对此,公诉人说,陈某身上有两个伤口,一个在腹部,一个在胸口,胸口是致命伤。如果是陈某主动扑过来,身上应该只有一个伤口,怎么会有两个?对于这点,洪某没有解释。
洪某的辩护律师说,洪某主观上没有杀害陈某的直接故意,有证人证言均能证明夫妻俩平时感情较好,事后洪某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今年5月份,洪某在看守所里给老公写了一封信(当时她还不知道老公因抢救无效已经过世):“这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痛苦难熬的……如果可以,我愿以我余生的自由,换你一生的平安。”
8月15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根据刑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来听听发生在永嘉的这个悲剧。
贵州男子王某,33岁,和女友杨某谈了4年恋爱,两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生了一个孩子。去年10月,因感情不和,杨某提出分手并独自到永嘉务工。当年12月,王某从杭州赶到永嘉,找到杨某要求复合,被杨某拒绝。
次日晚上,王某掐住杨某的脖子,强迫她复合,可杨某依然不答应。失去理智的王某操起菜刀,向杨某头部、颈部等处乱砍。杨某倒在血泊中,王某以为女友已死便逃离现场,到楠溪江准备跳江自尽,最后自杀未遂被民警抓获。事后,杨某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逃过一劫。经鉴定,杨某伤势为轻伤。
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这正是:
牵手是缘似蜜甜,
互谅互让共百年;
莫为冲动铸大错,
回首憾事泪涟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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