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绍兴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受到省物价局肯定。今日上午,浙江省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现场会在绍兴市召开。
大龙农贸市场是绍兴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试点市场,也是全省样板。今日上午,省物价局、省工商局及各县市分管农贸市场的相关领导,专程来到绍兴市大龙农贸市场,现场走访市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市场内秩序井然,各种菜品摆放整齐,但“客人”们最感兴趣的是每家摊位上方悬挂的标价牌,纷纷驻足向摊主打听,标价牌拆卸是否方便,改价是否麻烦。摊主的回答是,各家自备水笔,每天早上会对标价进行修改,只要不高于标价售卖就行。大多数摊主表示,对这一新规正在适应中。
大龙农贸市场总经理陈绍坤介绍,市场出台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其中包括提取摊位费的10%作为年终奖金,对明码标价执行到位、诚信经营各项考核合格者给予奖励。
陈绍坤同时说,明码标价不等于明码实价,而是相当于“最高限价”,经营者可以按低于价标的价格销售,也就是说,消费者仍可讨价还价。
在随后的会议上,省物价局副局长冯海军充分肯定了绍兴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要求总结推广绍兴经验,进一步推进我省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同时指出,自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的通知后,在不少地市遭遇执行难,部分管理者有畏难情绪。事实上,在绍兴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问题也是市民热议的话题。在上午的会议上,市发改委副主任黄奇凡对此也作了回应。
黄奇凡称,他认真看了网民反映,发现大家的质疑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明码标价有无必要,二是明码标价能不能执行到位。他的看法是,“只要方法到位,明码标价是一定能执行好的。”“事实上,消费者需要明码标价,经营者也需要明码标价。”黄奇凡认为,明码标价避免了看人要价问题,使消费者能明白消费,对经营者来说,也减少了不断接受消费者询价的麻烦。更重要的是,各摊位都亮价销售,对平抑物价也有好处。
“农贸市场明码标价是否应实行?我的回答是,必须的。”针对社会上关于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的质疑,冯海军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他表示,农贸市场明码标价是诚信浙江的需要,是经营户的法定责任,在现阶段,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应允许还价,各市场在推广中,须简便、管用、可操作性强。
会上记者获悉,绍兴市还将在明码标价的基础上,探索推行明码实价,在市区五大农贸市场部分摊位建立实时采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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