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敲诈小偷。这事听起来有些荒唐,张某却做得很顺手。
事情发生在5年前,直到昨天才算终结。
那天,35岁的四川人张某回到家中,忘将钥匙从门上拔出。
邻居兼老乡宋某看见了,一时动了心思,将钥匙偷偷装进了口袋。
第二天上午,宋某趁张某出门,进了张某房间。
宋某在里面翻找值钱的物品时,就听见张某返回的声音。他赶紧往门口跑去,却还是和张某撞了个正着。
“老乡还偷老乡的钱。”张某大喊,引来了院里的邻居。
现场,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指责宋某。张某嘟囔着,拉着宋某要去派出所。
宋某吓坏了,赶紧跪下来,“求求你,不要报警了。”他掏出身上1400元钱,交给张某。
事后,宋某说,当时他觉得,如果说自己没偷过东西,大家肯定不信,不如花钱消灾。
张某一见钱,心里多了一个想法。“我家里本有8750元现金,现在找不到了,一定是你偷的。”张某很坚决,想私了,就要“还”上这笔钱。
宋某没办法,只得去银行取了钱,如数给了张某。
当晚,宋某老婆知道了这事,叫上一帮亲戚朋友,找到了张某。
结果,双方打了起来,最终闹到了派出所。
本想保住面子的宋某被处以行政处罚。而张某趁民警调查期间,逃了出去。张某还换了手机号码,跑回了四川老家。
5年来,张某一直是网上逃犯。直到去年年底,张某终于耐不过逃亡的恐惧,向警方投案自首。
昨天,宁海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发他人的违法行为相要挟,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承办法官提醒,在生活中,一旦发生纠纷,应当寻求正当的、合法的途径加以解决,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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