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8月16日,温州市区女子张某见蒙不过去,只得承认她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冒用他人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蒙骗交警的违法事实。
签字涂掉“弓”偏旁
当天上午8点左右,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的金警官在市区小南门路口执勤,发现一辆白色宝马违反导向车道行驶,随即上前拦下该车。宝马驾驶室里下来一名少妇,她掏出了驾驶证,证上的名字是“周某”,市区人。
金警官一看驾驶证,说:“驾驶证上的照片跟你不太像。”
“没错的!我以前是盘头发的,现在改了发型,证上的照片跟现在的我是有点不像。”少妇这样辩解。
当时正值交通早高峰,执勤任务重,金警官就对她罚款100元、记2分,并给她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叫她签字。
少妇一提笔写了“弓”这个偏旁后,赶紧涂掉,再签上“周某”,开车走了。
她签名时的小动作让金警官猛然醒悟,发现刚才她的解释太勉强了。于是,金警官通过该宝马车的号牌,查到车主为市区女子张某,公安网上的档案照片就是那个少妇的模样。
冒用他人驾驶证,怎么让她开车走了,金警官脸上一阵火辣辣的,决定一查到底。
承认借证来蒙骗
当天中午12点,金警官通过技术手段查到该车的行踪,放弃午休时间,赶到大南路一个露天停车场,找到了该车。随后,他请交警指挥室接警员以宝马车受到刮擦为由,联系上张某。张某来到其车旁,见到眼前竟是上午打过交道的金警官,扭头要走。
“不能走,请把情况说清楚。”金警官叫住张某。
“哪个部位被刮擦了?”张某故意顾左右而言他。
“请你过来,就是想了解一下上午你交通违法的情况。”金警官开门见山。
“上午,我没有开车呀。”张某矢口否认。
“你到底叫周某还是张某?”金警官一针见血。
张某无言以对,最后不得不把车钥匙交给了金警官。金警官以她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为由,扣留其车辆。
当天下午,张某来到该中队交代:“我的驾驶证被扣了,所以借了跟自己年龄相仿、相貌相似的朋友的驾驶证,以为已蒙混过关了,没想到你们还会重新追查。”
经查,今年4月11日凌晨,张某在市区酒驾被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扣证6个月,并一次性记满12分的严厉处罚。
交警介绍,张某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拘留、罚款的处罚。这正是:
侠客弯弓射大雕,
女子涂“弓”露马脚;
遵守交规讲安全,
切莫蒙人耍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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