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近年来电瓶车、自行车的持有量不断攀升,据粗略估计,全市电瓶车持有量在20万辆以上。与之相对的是,许多非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匮乏,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普遍,事故率居高不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柯城大队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仅市区涉及电瓶车的交通事故就有7254起。
从昨天开始,柯城交警大队在市区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非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查处。
非机动车十大违法行为
柯城交警大队长裴群富分析,非机动车特别是电瓶车的交通事故,与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一些地段机非隔离设施不完善相关。他列举了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十大违法行为。
随意变线行驶。有的非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中不管后面的车辆、行人,随意转向、变更车道、横穿道路,其行为十分危险,如果后面的车辆反应不及,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逆向行驶。一些非机动车驾驶员为了图方便逆向而行,这种行为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麻烦,必须小心翼翼地避让逆行而来的非机动车,躲闪不及就容易撞上。
闯红灯。事故发生率极高,对其驾驶员自身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停车越线。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非机动车越线停车或者边走边等地闯红灯,有的甚至将车停在路口中间等红灯,这样的行为阻碍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走机动车道。本应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的电瓶车、自行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妨碍正常行驶,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自身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超速行驶。主要是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不灵,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边骑车边接电话。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驾驶自行车、电瓶车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边骑车边听电话,容易分散注意力,发生危险。
骑车带多人。自行车、电瓶车限载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但在道路上,骑车带多人的现象比较常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拉货超规格。非机动车拉货是有限制的,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过把手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过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乱停放。非机动车随意停放,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通行。
先劝导后处罚
针对非机动车的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柯城交警大队印制了2万份《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常识》宣传资料,由路面执勤的交警分发给非机动车驾驶员学习。
专项整治的前两周,交警针对非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将以劝导为主。两周的劝导期结束后,将集中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除了以上十大违法行为外,电瓶车搭载十二岁以上乘客、非机动车遇到行人过马路不减速避让、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通过等行为,将被处以5元-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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