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无钱买烟动起歪脑筋 宁波男子趁他人如厕伸贼手
2012年08月17日 10:46:20
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俗话说人有三急,在“方便”的时候人的警惕性自然也没那么高。家住宁波海曙的老刘则利用这点,趁他人不备伸出贼手。近日,海曙法院审理了此案。
老刘,52岁,20年前就曾因盗窃自己工作单位的财物而被判过两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至今,没有稳定工作,只是打打零工,收入较低。老刘平时又喜欢打麻将,输掉不少钱。眼看手头的钱都不够自己买香烟,老刘就动起了歪脑筋。
老刘有一次在宁波汽车南站一楼候车厅上厕所时发现,那里的厕所间连在一起,用木板相隔,上方则是空的没有封闭,厕所隔板上还装了衣帽钩以方便旅客挂衣服或包。
其中的2号厕位是“残疾人专用”厕位,设置了不锈钢扶手,脚踩在马桶和不锈钢扶手上,手就能伸到隔壁3号厕位里去,拿走挂在衣帽钩上的东西。老刘觉得一般人都不会注意到这点,于是就躲进2号厕所守株待兔。
2011年9月19日,老刘躲在2号厕位,站在马桶上看到有人进了3号厕位,并把一只黑色挎包挂在衣帽钩上。他趁其不备,踩在不锈钢扶手上伸手过去,偷走了挎包。挎包内有一台笔记本电脑。
今年2月12日和4月18日,老刘又分别偷得一只包。一个有人民币8000元,一个有一台数码相机和一张没用过的车票。老刘还把那张车票去售票厅退掉,拿到25元钱。
通过车站内的录像监控对比,民警于4月21日将其抓获。日前,海曙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老刘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宁波日报 记者 黄丽娟 通讯员 李义山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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