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8月17日电(记者 裘立华)135户债权人、法院审查确定债务总额逾12亿元。14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温州制药老品牌的“海鹤”药业及关联企业兴瓯医药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案,召开首次债权人会议。据悉,这也是温州首批司法重整案件。
提起“海鹤”药业,特别是其生产的左金丸、板蓝根颗粒、小儿肠胃康颗粒等常用药在温州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海鹤药业有限公司的前身更是赫赫有名——“叶同仁堂”,创办于清康熙九年,即1670年,距今已有342年的历史。
作为老资格制药企业,2001年,经过改制重组、扩股,成立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但经营状况一般。2010年,旅意华侨叶可为等人注资管理“海鹤”,叶可为占股80%,成为“海鹤”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此外,叶可为还是温州兴瓯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样占股80%。兴瓯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4月,以中草药等药品批发生意为主。
据悉,叶可为接手“海鹤”药业后,企业经营也不是十分理想。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后,其旗下两家制药企业的资金链再难为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和温州兴瓯医药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8日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司法重整申请,6月21日,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予以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管理人开始对两家公司的人员、财产、债务等基本情况展开了翔实的调查并一一登记在册。随后,一份拥有135户债权人的债权总表出炉,债权人申报债务总额超过20亿元,但法院审查确定债务总额逾12亿元。
14日,两家公司的司法重整首次债权人会议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到场的百余名债权人在会上核查登记自身债权,同时通过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并审议决定企业继续营业。
自去年局部金融风波以来,因资金链断裂,温州多家企业陷入困境。为推动政府主导、企业自主的企业重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提供司法保障,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慎重审理好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案件,对该“破”的企业运用简易化的破产程序,快速清算;对该“保”的企业积极通过司法重整、司法和解,让更多的“植物人”企业“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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