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0日讯 电动自行车由于方便快捷、使用成本低,已经成为市民喜爱的出行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被盗问题也已成为一个社会顽症。
据了解,仅椒江区,目前电动自行车登记在册的大约为10万辆左右。2011年全年被盗电动自行车5000多起, 2012年1月至今被盗电动自行车2000多起。
麻痹是被盗主因
林伟是椒江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巡逻中队班长,2005年参加巡防工作以来,累计查获被盗车100多辆,曾经一天查获5辆被盗车。
他认为,窃车贼利用了车主的麻痹大意心理。像一些市民骑电动自行车到银行存取款或者回家拿东西,认为时间短,就懒得为电动自行车加把防盗锁。殊不知,对于一辆没有加防盗锁的电动自行车,窃贼可以在10秒内将车盗走,而将龙头锁扭开仅需两三秒钟。
林伟说,人、车分离时,车主应常行“举手之劳”,及时拔下电动自行车上的钥匙,并及时给车上锁。
购赃、销赃十分便利
从椒江巡特警路面盘查中查获的电动自行车情况来看,被窃车辆基本上都在本地区域内,大都将车架号磨损和外观适量改装,少部分仍然保持原样,而且绝大多数还处在使用状态。因为运输成本高且有风险,因此,基本上都在本地销赃,赃车流向外省、市的情况很少见。
许多市民失窃后没有主动报案,还有不少市民因贪小便宜而以较为低廉的价格购买赃车,一些地下车辆交易场所、维修摊点和废旧品收购点悄悄从事黑车生意,有的甚至形成网络,销赃渠道畅通,一辆赃车三五百元很容易脱手,客观上刺激了盗车案件高发。
椒江公安分局的王警官说,5月份他们曾打掉一个专盗电动车的团伙,破获案件20多起。其中一人交代,所窃电动车基本上都卖给了一个专门收购赃车的人,每次他只需将所窃电动车推离现场不远后用手机联系收赃人,收赃人即会赶来收赃,每辆车的价格大约200元左右,当场钱货两清。两人有时甚至会连续几天从事这种非法交易。这种快速销赃的方法客观上刺激了盗窃者更加疯狂地作案。
盗、购、销赃车者
将面临获刑
据警方介绍,从目前电动车的市场售价来看,每辆车子的价格基本上超过1000元,盗窃电动车完全达到了刑事处罚的立案标准线,也将面临获刑。
根据我国《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如盗窃的电动自行车价格在1000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级别,将会按照盗窃罪认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收购赃车者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标准一般是违法所得的5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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