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大会现场。
浙江在线08月21日讯 购买“咯吱”作响的二手高档轿车,伪造事故诈骗保险金;车况极差的旧车转手卖不掉,修理工、保险公司职员一同毁车骗保;二手车交易市场老板制造交通事故,卖不掉的二手车换到了保险赔偿金……今年上半年,柯城公安分局连续破获了多起汽车保险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共计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8月16日,柯城公安分局举行了退赃大会。
高档轿车成道具
伪造事故骗保险
经营汽车修理厂的林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大笔债务。困顿之时,林某动起了歪脑筋。两年前开始,从自己所熟悉的汽车市场入手,多次采用从二手车市场买高档二手车,然后伪造单方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手段进行作案,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万元。
林某从外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以14万余元买入一辆灰色宝马轿车,并将车子登记在他的一个朋友汪某妻子名下。之后,林某又以自己的名义向某保险公司对该车进行投保。
去年年底,林某同小叶将宝马车开到建德某山区路段。四下无人时,故意开入路边池塘里,假造车子侧翻事故,伪造车子受损和驾驶员受伤的单方事故,并由小叶冒名顶替肇事司机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他的朋友汪某在明知实施保险诈骗的情况下,与林某唱起了双簧,多次以车主丈夫的身份陪林某一起多次到保险公司索赔,并在向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向保险公司代签了他妻子的名字,从保险公司骗取车辆损失赔偿金和人身伤害赔偿金16万余元。事后,汪某和小叶也分得近万元的“好处费”。
在尝到了甜头之后,林某又在一年多时间里,先后多次从二手车市场购得宝马、奔驰S600及奥迪Q7等高档轿车,同汪某、小叶和夏某等人,通过伪造事故现场的手段,先后从多家保险公司骗得保险金。
柯城警方锁定了这个以伪造高档轿车事故诈骗保险金的犯罪团伙。今年5月,柯城警方统一收网,一举将这个诈骗团伙歼灭。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等6人悉数落网,6月批准逮捕。
“专业人士”导演车祸
缪某经营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自己有一辆北京现代牌小轿车。随着车龄的增长,这辆车子车况越来越差,而且毛病多、维修费高,又难于转手变卖。缪某便动起了伪造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主意。
去年年初,缪某在车辆修理工、保险公司职员等专业人士的参与下,一同策划导演了一场车祸,骗取了保险赔偿金。
缪某的朋友,车辆修理工舒某,把他车里的原配安全气囊取出,旧的气囊塞入。然后,缪某同朋友朱某、胡某等共6人一起驾车来到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某水库路段偏僻的转弯斜坡处,趁夜晚无人之际,6个人一起合力将车子推下了落差近十米的斜坡摔落,并将旧安全气囊拉出,伪造发生事故时弹出的模样。
生怕车子还没报废的缪某等人用一把自带的大铁锤击打车辆变速箱、底盘等处,致使车辆彻底损毁。之后还在推车地点抛撒泥土,掩盖车胎的一些印痕与足迹,伪造车辆单方事故现场。事成之后的当晚,缪某请6个好朋友吃宵夜庆祝。
导演事故的第二天,缪某就报警谎称朋友胡某驾车在上述路段出车祸使车辆损毁,胡某还在缪某的授意下,前往医院住院,谎称自己驾驶车辆操作不当,发生车辆单方事故受伤。之后,缪某骗得车辆事故赔偿金近6万元。
目前,缪某连同一起参与作案的“好朋友”都被柯城警方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五年前骗保仍难逃法网
祝某为做货运,于2006年买了一辆二手的大型槽罐货车,并在市区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跑了一年的货运,祝某没赚到钱,反而发现买来的货车车况不好,而且车龄过长难以转让。祝某就与徐某、邵某商量将车子开到山路上假装以事故的方式驶出山路翻入山里,从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
2007年8月,祝某和朋友一共3人到衢江与遂昌交界处的山路上,3人合伙以跳车的方式让槽罐车自行冲出路边水泥栏杆翻入山下。事后,祝某联系了保险公司,假称为避让路中石块发生单方事故,从保险公司骗得保险金5万余元。祝某拿到5万多元的保险赔偿金,分别给两位朋友相应的好处费。
本以为事过5年,已高枕无忧了。没想到柯城公安分局查办了这起蹊跷的“事故”。今年4月,柯城警方依法传唤了祝某及其朋友。7月,此案移送法院起诉。
卖不掉的二手车
“换”了保险金
吴某从事二手车交易,店内一辆红旗轿车因长期无法卖出,成了他的心病,便产生将该车拿来人为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的想法。
2009年7月,吴某和妻子及朋友张某分别驾驶着红旗轿车和一辆富康牌轿车一起前往衢江区大洲镇某山村,一同导演了一场车祸。
根据吴某与张某事先串通好的做法,张某将红旗轿车停在山路外侧靠山崖的位置,由吴某的妻子驾驶富康轿车撞击停在山崖边的红旗轿车,致使红旗轿车翻落山崖损坏。事后,吴某付给张某2000元好处费。吴某以两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为由,向富康轿车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获1万余元的保险赔偿款。
今年5月,柯城警方查实了这起事故,传唤了该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夫妻二人和好友张某均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该案近期已准备起诉。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