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上半年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对杭州市蓝孔雀旅游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市公交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市随心旅行社有限公司各处以2万元罚款后,最近,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又出“重拳“,严厉惩罚违规操作“一日游”的3家旅行社和一名欺骗游客购物的导游。其中,杭州中环旅行社被处以5万元高额罚款,该社导游王某被处1万元罚款,《导游证》被扣10分,责令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不签合同遭重罚
今年4月份,浙江经视《消费能见度》节目记者对杭州“一日游”市场进行暗访发现,杭州中环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武林客运旅游有限公司、杭州都市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规范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导游带团过程中涉嫌欺骗游客购物等现象。
节目播出后,杭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立即展开全面调查取证,发现杭州武林客运旅游有限公司与该团34名游客只签订了16份合同,未与随团暗访记者签订旅游合同,带团导游俞某讲解质量差等问题。同时还查明,杭州都市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于4月26日组织“西湖一日游”旅游活动中,未与暗访记者在内的5名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杭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28条的规定,对杭州武林客运旅游有限公司、杭州都市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各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将带团导游俞某的《导游证》扣除6分。
4月28日,杭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调查杭州中环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王某在带团过程中涉嫌欺骗外地游客购物一案时,发现中环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未载明相关事项的违规问题。经查明,该社在4月14日组织35名游客参加“杭州一日游”,签订旅游合同时未载明旅行社地址、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签约地点、游览项目的时间。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28条的有关规定,根据《旅行社条例》第55条的规定,杭州市旅委对杭州中环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欺骗游客购物属违规
导游王某受杭州中环旅行社有限公司指派,于4月14日为35名参加“杭州一日游”的游客提供导游服务时,在前往丝绸购物店途中的旅游车上谎称“杭州市政府规定到杭州旅游的旅游团都要去丝绸购物店”。据查,杭州市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出台的关于旅游业的政策法规,从未规定过旅游团一律要去丝绸购物店,也没有出台旅行社因游客购物而给予补贴的政策。导游王某用欺骗的语言将旅行社旅游接待服务中的购物安排说成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其本质是欺骗游客,诱导游客购物为目的的违法行为。王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33条之规定,根据《旅行社条例》第59条的规定,杭州市旅委向涉事导游王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14条第4项的规定,对王某的导游证扣除10分,并责令其在接受导游员再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执业。
每日商报 记者 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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