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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出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

   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为深入贯彻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暨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湖州市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基础上,注重加强党建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有效推动广大两新组织党组织做标准、提水平、强作用,在先行试点、调研总结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湖州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分九章,共43条,规定了九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本办法的制定依据,以及两新组织党组织的职责定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六有”标准等原则性规定。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工作架构。细化了两新工委的工作职能、组织构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五有”建设标准;对两新工委的工作运行机制、双重管理工作机制、党带群团一体共建机制作了具体规定明确。

  第三章: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规范了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的具体标准,提出了党组织组建的十种模式,设计了“登记申报、年检年报”等制度,着力形成同步组建、动态覆盖机制。

  第四章: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明确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产生、任期及换届等要求;详细规定了党组织书记的任职资格条件、产生方式、工作职责,建立了定期轮训、双述双评、激励考核、权益保障等制度;对党务工作者队伍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的建设目标、选派方式、主要工作职责了明确规定。

  第五章:党员发展工作。完善了党员发展公推选优、发展党员票决和公示等制度,强调了在一线职工、农民工中发展党员等重点。

  第六章:党员教育管理。在健全相关制度基础上,推出了两新组织党员教育管理“三制一卡”做法。

  第七章:党员人才工程。主要对在两新组织落实党管人才政策、深化“三培养两推荐”、促进员工素质培训等作了进一步明确。

  第八章:组织有效活动。围绕有效发挥“两个作用”,对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进先进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探索开放式党组织活动等方面内容作了规范要求。

  第九章:工作保障。对活动经费保障、阵地规范化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党组织分类定级、星级评估管理机制、“一册一函一卡”工作推进机制、创新项目品牌化建设机制等。

  《实施办法》体现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原则性与操作性的有机统一。为指导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执行《实施办法》,湖州市将进一步编制《湖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配套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认证办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星级评估、动态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化建设制度体系,着力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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