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去超市里购买方面便、饼干、话梅等预包装食品时,你是否会留意包装上有营养标签。昨天,记者获悉,卫生部已经发布《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从明年元旦起,凡是外包装上没有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将不能销售。
须强制标示“4+1”
营养标签上应该列明什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对此作了具体要求。按照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所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必须要标示。
“4+1”的“4”指的是核心营养素,也就是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而“1”是指能量。如果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应当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
按规定,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该标准标示营养标签,只有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等才可以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虽然这一规定要从明年起正式实施,但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超市后发现,在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中,大部分已经能够标示“4+1”。
在市区城东一家大型超市,记者分别查看了多地生产的多款话梅、酸奶、冷饮等预包装食品,发现这些食品的外包装上已经按规定对营养素进行了标示。当然,也有部分食品并没有标示。
摄入多少营养素可计算
“预包装食品上强制标注营养标签,对于消费者来说,今后可以更清楚地了解食品的特点,也方便一些营养素的摄入。”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说。
国家营养调查结果显示,脂肪、钠(食盐)、胆固醇摄入较高,是引发国民慢性病的主要原因。而从绍兴的情况看,不少人喜欢吃咸的东西,特别是钟爱腌制食物,而这些食物实际上都要靠使用大量的盐才能制造出来,这样摄入的盐就更多了。
有了营养标签,主要元素摄入量就一清二楚了。消费者魏小姐说,她在购买一些包装食品的时候,会留意它们的配料和营养标签,特别是购买一些油炸、烘焙类食品时,会选择热量稍微低一些的,这样也是为了吃得更健康。
需要提醒的是,新的规定有过渡期,2013年1月1日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新标准。2013年1月1日后生产的食品,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执行。2013年1月1日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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