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安置房办证一直以来是广大拆迁户极为关注的话题,记者从市房管部门了解到,眼下市区有5个安置小区可办理产权证,拆迁户可凭相关手续前往办理。
购房者喜欢买有产权的安置房
最近可办产权的5个安置小区分别为绿城公寓、方正大厦、南汇锦园一期、欧洲城二期、广信大厦。其中,绿城公寓和方正大厦的产权证目前正在办理中,南汇锦园一期相关手续已通过审批,已达到办证条件,欧洲城二期和广信大厦的手续也正在办理中,近期也可办理产权证。
由于这些安置房源手续的不断齐全,加上其品质的不断提升、以及价格方面的优势,近期在二手房市场成了交易的热点,房源也较为充足。目前在二手房市场这些安置房售价大部分在每平方米2万-3万元。如绿城公寓每套面积在110-150平方米,售价在每平方米3万元左右;方正大厦的面积在每套60-150平方米之间,售价在每平方米2.6万元左右;南汇锦园的面积在90平方米左右,售价在每平方米3万元左右;广信大厦的面积在每套150平方米以上,售价为每平方米2.8万元左右。
近年来,随着温州市对安置房建设的力度加大,大多数安置房小区在绿化、采光、套型设计上都有了明显的改善。这些房源自然成了购房者关注的热点。除了即将办证的上述5个安置小区外,目前,市区范围内已有八仙楼小区、月湖小区、得月小区、广汇小区,新田园住宅区的1、3、7组团,双桂小区、墨斗小区、怡鑫园、麻行小区、东明锦园、南塘街、上田小区、通泰景苑、新宫前锦园等安置房交付使用。由于安置房价格较商品房实惠,导致这些房源在市场上较受购房者欢迎。
产权时间以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对于要购买安置房的购房者,在购买未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时,需核实确认拆迁安置协议中的业主,以及对房子有权利的人有哪些,由于安置房一般有多位权利人,所以这个程序非常关键,以免给自己交易过程中造成被动;其次要弄清楚购房款是否结清,还有多少额度没有结清等一系列问题。
已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在过户手续上与普通商品房无异。据市房屋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只需要带好各自的身份证明、购房发票、契证、拆迁安置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到该中心即可办理。如果卖方所持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两人的姓名,则夫妻两人都必须到场。
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办理安置房土地证的费用有明显的差别。据市土地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有关部门规定,在2006年1月1日前已安置并已办理安置房土地(划拨)使用权证,无论房屋有无转让,只要住户提出申请,都可按老的土地基准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而至今尚未安置的拆迁户,现在无论房屋有无转让,国土资源部门都将按老政策为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如果拆迁户申请办理划拨土地手续的,国土资源部门也将为其办理划拨手续,但申请人今后房屋需转让时,则要按新的土地基准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如有部分建筑面积按市场价或市场优惠价增购的,其土地使用权一律按出让性质办理。
根据新的划拨土地房产“办证”政策,不同区域的房产,所缴的土地出让金额也各不同。办理这类房产的土地证,要提供土地登记申请表,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发票,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拆迁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及购房款结算单等。
另外,在交易税收方面,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时间以拆迁安置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计算,并不是以产权证办理日期计算。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