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女士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8月12日,我入住萧山通惠中路上的琥珀假日酒店312号房间,8月20日2点35分左右,313房间客人的朋友用类似房卡的卡片打开了我的房门。我向酒店讨说法,但酒店称是客人喝醉酒开错房门,是客人与客人之间的纠纷,不予处理,希望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葛女士说,8月12日,她住进了萧山通惠中路上的琥珀假日酒店312号房间,8月20日半夜里,一位陌生男子打开了她的房门,把当时没穿什么衣服的她吓了一大跳。在将这名男子“赶”出房间后,她向酒店投诉了此事。
酒店方在核实情况后告知葛女士,这名陌生男子为该酒店313房间的客人的朋友,当晚喝醉了酒,开错了房门,并指出葛女士可能本来就没有把门锁好,这是客人之间产生的纠纷,不应由酒店负责。
葛女士对酒店的说法不认可:“我的房门是锁好的,不知道他是用房卡还是别的什么东西打开的。”她认为,在客人入住酒店期间,酒店有责任维护客人的人身安全。如果房门能轻易被他人打开,客人的人身安全便失去了保障。
对于此次事件,葛女士向琥珀假日酒店提出退5天的房费作为补偿。
琥珀假日酒店的相关负责人韩经理表示,那位醉酒的男士打开葛女士的房门,肯定不会是用房卡的,因为酒店每间房只有2张房卡,一张交给了客人,一张在酒店管理处。他们核实过,放在酒店管理处的312号房卡并没有被人拿走。
“我们问过这位男士,他说是推门进去的。”韩经理说,他们从监控上看到,他在开312房门之前,还经过其他两间房间,都有推门的动作,但没有推开,到312房间时才推开了房门,所以很可能门本来就没锁好。但出于对客人的尊重,酒店不便向记者提供该男士的联系方式。
韩经理说,如果客人表示自己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失了,可以报警,酒店也愿意协助处理。现在的情况不能排除两种可能,一种是葛女士未把门锁好,一种是这名男士用卡片之类工具打开了门。对于葛女士要求补偿5天的房费,酒店觉得无法接受,只能退还她2天的房费。对此,葛女士并不满意。
消协说法:
杭州市下城区消费者协会的副秘书长国平表示,在客人入住酒店后,如果房间的房门或者酒店的房卡存在问题,导致其他人也能打开房门,那么酒店应为由此对客人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而负责。但从这件案例看来,客人因为缺乏确凿的证据,最终未能达到维权目的。
“这种情况下商家该怎么补偿,在法律法规上本来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双方只能依据事实互相协商。如果客户没有受到人身伤害,只是受到一些惊吓,情况并不是很严重,恐怕也难以索要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国副秘书长说。
每日商报 记者 陈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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