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拍到一辆牌照属陕西汉中镇巴县的警车停在云南某景区内,立刻在网上引来“围观”。经查,开车的是镇巴县盐场派出所所长谭代彬,警车属于盐场派出所。谭某在公休假期携妻驾公车旅游,违反了警车的使用规定。事后,镇巴县政法委决定免去谭某盐场派出所所长职务,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承担出游费用。舆论认为,处罚偏轻。我们来算一算是轻是重。
如今是经济社会,用算经济账来解析公车私用,或许对我们有些启发。
镇巴县盐场派出所所长谭代彬,说他是最倒霉的公车私用者一点都不夸张。开公车出游前,他一定在算一笔账:如果自己和妻子坐飞机或者火车出行,一趟下来少说也得几千块;如果开公车出游,可能连油费、过路过桥费都是可以报销的,能省下一大笔钱。前后一比较,傻子也会选择后者。
但他忘记算违规处罚的成本了(这种可能性绩效,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公车私用在他的圈子里司空见惯,他可能怎么想也想不到会被网友拍照,会因此被免职、警告,还要承担费用。虽然社会舆论认为处罚明显偏轻,但谭所长心里一定感到百般委屈:那么多人公车私用,为什么偏偏处罚我一个?早知道要处罚,我把这个成本算进去,公车私用这笔账就不如我参加旅行团划算了。
正因为如此,处罚注定轻描淡写结束。镇巴县县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所以相对来说,处理的时候可能轻了一点。但实际上,手握处罚大权的人内心可能都觉得处罚公车私用太冤枉人了,大家都在用公车上下班、接送小孩,突然有一天有人开车去外地旅游一趟,被拍照了,就要被处罚,怎么下得去手呢?如果为这人算一笔账,他已经在名誉上、心理上和经济上受了大损失,又怎么忍心在人家伤口上撒盐,让人家亏更多呢?
不论是公车私用者,还是管理公车私用者,都会在内心算过来算过去——前者觉得有钱赚,才会选择公车私用;后者觉得严厉处罚不合时宜,撞到枪口上的人吃亏太多,将心比心,所以未能痛下狠手。
算来算去,公车私用还是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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